新修订的《中南大学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解读
——学校办公室负责人答记者问
来源:学校办公室 点击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5年06月30日 作者:--
近日,学校印发修订后的《中南大学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就《规定》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等问题,本网记者采访了学校办公室有关负责人。
问:请简要介绍规范性文件及其管理规定的意义。
答:国有国法,党有党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等有自己的规章制度。学校规范性文件就是学校规章制度的载体。《规定》第二条对学校规范性文件作了界定。通俗地说,规范性文件是授权限、定职责、立规矩、明程序、护权益的一种公文,它不是目标计划,而是行为准绳,不是提倡号召,而是刚性约束。
《中南大学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于2015年6月出台,在保证学校建章立制规范化、程序化,推进依法治校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法治工作的部署,总结《规定》施行十年来的经验,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学校对《规定》作了适当修改。
问:这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这次修订主要是“做加法”,涉及文件规范性和技术性要求、管理责任制、加强计划性、审查审核、发布、解释权、修改废止失效标准、学院细则审查机制等八个方面,共涉及16个条款(项),其中13个条款(项)为完全新增。另外还对4个条文进行了修改完善,其中的重要内容是优化调整文件有效期制度。
修订后的《规定》分为5章,共36条,对规范性文件的概念,制定工作的基本原则,基本技术规范要求,管理责任制,职责权限分工,起草、审查、决定、公布等程序,执行、解释、清理以及责任追究等作了比较系统的规定。
问:对于规范性文件的质量,《规定》是如何“画像”的?
答:《规定》多个条文从不同角度对把控规范性文件的质量提出要求,可以归纳为两大方面、三个层次。两大方面是指文件的形式和内容。从形式上看,规范性文件在名称、结构、体例、表述形式等方面有独特的要求,使得人们从外观上就能识别。学校办公室已于2024年12月在校内通知栏发布规范性文件制定技术规范(暂行)。
内容上的要求主要可从三个层次来把握。首先,最基本的要求是符合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也即政治性、合法性的要求。
其次是规范性的要求,即明确、具体,具有针对性和可执行性,而不能笼统抽象、含糊不清;制定实施办法、细则要有实质性的细化内容,而不能简单重复上位文件中的内容。否则,规范性文件就起不到其应有的指引、评价、预测、教育与强制作用。
第三是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有机统一的要求。一份好的规范性文件,其提出的制度设计、方法举措等应该能够有效保障、推动相关工作,使学校的重大改革于规有据,及时把改革成果上升为规章制度,真正符合高等教育规律、契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切合学校实际情况,有利于调动广大师生员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实现学校发展战略意图和相关目标任务。
问:起草单位在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有哪些职责?
答:《规定》第十一条至第十五条规定了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起草单位的职责,可以归纳为六项。一是研究论证,包括制定文件的必要性、可行性等;二是征求意见,包括听取利益相关方、有关专家的意见和建议;三是主动协调,对于涉及其他单位职权的事项,起草单位要主动与其协商达成一致;四是审核把关,起草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以及会签单位负责人都要认真审核;五是提交审查,起草单位向法治工作机构、文秘工作机构提交送审稿,并附依据说明、修改对照等材料;六是修改完善,起草单位积极配合审查审核工作,共同助力提高文件质量,送审稿存在合法性问题、明显不适当问题的,修改后才能上会。
问:《规定》对加强学校规范性文件出台前的审查、审核工作有什么新的要求?
答:《规定》第八条明确学校法治工作机构负责合法性审查和适当性审查,适当性审查是这次新增的。加强适当性审查(又称合理性审查)工作,是新时代提高立法质量的重要举措之一,2019年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第十一条第三项、2023年出台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第十一条第六项规定要审查是否违反公平公正原则、采取措施与其目的是否符合比例原则等。我们要对标党规国法的这些要求,更加重视制度规范的适当性。这次修订增写的第九条,明确了学校文秘工作机构审核的重点,并规定文秘工作机构在必要时可以召集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会审。
问:《规定》对学校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制度是怎样规定的?
答:制度建设不是一劳永逸的,必须与时俱进。有关职能部门在日常工作中根据上位文件或者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开展修改工作。2013年以来,学校办公室先后组织开展4轮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共同助力学校规章制度“更新换代”。这次修订增写的第二十五至二十七条,把多年来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经验固化下来,明确了起草单位应当及时报请对文件予以修改、废止或者宣布失效的具体情形;修改后的第二十四条优化了有效期制度和到期清理工作机制。
问:为什么要强调学校规范性文件管理责任制?
答: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时代,学校要坚持全面依法治校,首先需要形成一套科学、完备的校内制度体系。从工作过程来看,学校规范性文件是由机关及直附属单位负责起草的,起草工作具有源头性、基础性的重要作用,这就要求起草单位切实把好文件质量的第一道关,并且对本单位负责起草的学校规范性文件要底数清楚、及时清理、组织宣教、严抓执行。为此,这次修订增写第六条强调,机关、直附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开展学校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在分管工作范围内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问:如何提高学校规范性文件的权威性和执行力?
答: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制度的权威也在于执行。《规定》强调,全校各二级党组织、二级单位以及全体师生员工都负有遵守学校规范性文件规定、维护学校规章制度权威的义务;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列为机关及直附属单位年度综合考核内容;学院制定的涉及师生重要权益的细则,应按要求经相应部门前置审核或者备案审查;起草单位是规范性文件执行的牵头责任单位,其他单位履行相应的执行责任,做到严格、公正、规范执行,对于履行执规责任不力等情况将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制度竞争是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方面,制度优势是一个国家赢得战略主动的重要优势。历史和现实都表明,制度稳则国家稳,制度强则国家强。”这个道理也适用于高校。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规定》,全面提高学校规范性文件质量,做出具有竞争力的制度创新,狠抓制度执行,以高质量制度建设引领和保障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审:张亚轩 二审:唐潇珺 三审:王建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