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财务处举行新个人所得税法政策宣讲会
来源:计划财务处 点击次数:次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07日 作者:梁彦宏
本网讯 1月4日,计划财务处在校本部国际报告厅举行“新个人所得税和专项附加扣除申报有关事项”宣讲会。湖南省和长沙市税务局有关专家、学校各二级单位分管财务领导和办公室主任、计划财务处全体职工及师生代表300余人参加此次宣讲会。
计划财务处处长彭满如指出:税法的修订与学校师生员工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政策落实是个人所得税改革的重中之重。新税法发布以后,学校高度重视新个人所得税法落地推进实施工作,计划财务处做了大量前期准备工作,包括派专人参加税务部门组织的专题培训、开展研究与讨论,及时更新财务薪酬软件信息系统等。
湖南省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长宁平从此次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内容和特点出发,概括出新个人所得税法修订的亮点,一是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收制度;二是调高起征点、扩大了三大低税率的级距;三是新增了赡养父母、子女教育、住房贷款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
长沙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处长周朝晖介绍新个人所得税法修正的背景,并详细的解读了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享受条件、扣除标准、操作流程等内容。同时,他还就大众普遍关注的年终一次性奖金、股权激励等缴税问题,从国家政策层面进行了解答。
计划财务处副处长徐爱兰就我校推进落实新个人所得税法专项附加扣除申报,从申报条件、填报途径、申报方式等5个方面对具体操作进行了部署。
宣讲会还进行了现场答疑,大家就非独生子女赡养父母支出分摊方式、双职工子女教育支出分摊比例、学生奖学金是否缴税等问题互动问答。
通过此次宣讲,全体参会人员对个人所得税法和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操作有了更为深入的了解,为我校顺利开展专项附加扣除工作奠定了更加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