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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举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教学研讨会

来源:法学院 点击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19日 作者:王健

本网讯 6月7日下午,法学院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在文法楼召开《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教学研讨会,法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及教师代表参加研讨。

为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与会人员围绕如何进一步上好《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这门课程展开了讨论。会上,法学院副院长、《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召集人彭中礼教授提出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打造成精品课程,为此,授课老师要有坚定的政治立场,要注重培养学生的法治思维以及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要学会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用案例具体化讲述。

法学院院长许中缘教授指出,要深入把握这门课程的课程性质。《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是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学校、进课程、进头脑的一项长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也是法学院所承担“培养什么人”“为谁培养人”“怎么样培养人”的基本要求。这是一门专业课,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指导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所有法学学生对法学与法学实践所应掌握的认识论与方法论。同时,这也是专业基础课,《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是所有法学课程的基础,包括法理学也应该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基础。另一方面,习近平法治思想并不只是《习近平法治概论》的内容,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所有的法治实践均是习近平法治思想课程的内容,要上好这门课就需要老师要深刻理解,只有老师理解了才能让学生理解,要立足于教材,但又不能单单局限于教材。

法学院党委书记毛俊响教授认为,上好《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这门课是法学院必须承担起来的政治责任。关于如何上好这门课,他提了五点建议:第一,教学方法上,在做理论讲授的同时,要更多引导学生关注和讨论热点问题,在针对热点问题讨论过程中融入理论教育;第二,运用比较视角进行授课,在比较分析中,理解、深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认识;第三,建议调整这门课程的开课时间,确保课程质量;第四,授课老师应当加强沟通和交流,强化对学生学习效果的考核;第五,在上这门课时,要让学生对这门课的整体体系有深刻的了解。

与会人员深入分析和梳理学院及相关教师在上《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这门课程中存在的不足,提出了继续坚定政治立场、案例融入理论教育、集体备课教师主讲、和其他部门密切联系等多项建议。

(一审:韩艳 二审:邓皓迪 三审:李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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