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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红霞:变教“学”为教“问”

来源:新闻中心 点击次数:次 发布时间:2015年01月15日 作者:唐瑭 李想

王红霞从事教学工作以来,始终坚持的出发点就是让学生真正学到东西。因此,她在教学中注重让他们学会自主思考,鼓励他们多提问、爱提问、善提问。教给学生的不是孤立的知识点,而是由知识点串联而成的“知识体系”。

让学生真正学到东西

在“竞争法”课堂上,一个小组的同学刚演示完他们的视频,王红霞予以点评并引导同学们发掘问题。每个人都参与其中,课堂上形成了热烈讨论的氛围。一些活泼新颖的教学形式也被引入了课堂,如情景小短剧、课堂大论辩、看电影提问等等。

王红霞上课往往采用独特的讲课方式:针对不同的课,“对症下药”地采取适宜方法。讲什么、怎么讲都经过精心设计。她举例说明了为什么需要因“课”制宜:在小班进行“案例分析”可以收到较好的反应,但如果大班教学也依“葫芦画瓢”,授课效果就会大打折扣。

王红霞说,上课最重要的是要遵从学生的认知规律,填鸭式的灌输只会适得其反,最应该重视的是一节课下来如何检验学生们究竟学到了什么,还有哪些问题。在她的课堂上,发言无需起立,提问十分自由,一切仪式性的步骤都可以省略,只为让思维的火花尽量激烈地碰撞。

对于用于鉴定知识接受程度的考试,王红霞的要求却十分严格。在她看来,这不仅涉及到公平的层面,更是一个底线的问题。如果一个法律人都没有底线的话,这个社会将会变得很可怕。和讲课一样,王红霞考试的方式也是“不走寻常路”:大型嘉年华、知识竞赛等新型考核方式形式多样、层出不穷,在保证考试绝对公平的前提下,尽可能多给学生机会,拓宽评判渠道,让同学们不再谈“考”色变。对于传统的考完即结束的考核方式,王红霞不敢苟同。她说,“这样只会让同学们一心‘应付’考试,而忽视对知识的学习与掌握,因而没有真正学到东西。”王红霞采取的是一种“考试前置”的方式,“考试”之后还可以进行回顾、校正,修正分也算入总成绩中。如此一来,“考试”成为一堂特殊的“课”,变成了一次知识的集中梳理和复习。

变教“学”为教“问”

王红霞注意到,现在同学们上课普遍存在注意力不集中、课堂气氛调动不起来的现象。于是,她改变了思路,变教“学”为教“问”,她相信抛出问题能够为学生提供一个思维集中的焦点,充分调动起他们的学习兴趣。“我的课不是简单的传‘授’,更是要确定课堂内容被传‘达’。”在王红霞的办公室,有一堆厚厚叠起的便签纸,上面记录的都是学生们所提出来的问题。

王红霞要求每节课下课时每个同学能提交一个问题。这样一个学期下来,将每名同学所有的问题汇总,好似完成一次“人工大数据”的采集。“数据”能反映出学生的许多学习情况,如知识掌握状况、分析问题的思维特点等等。每个学期末,王红霞会将每位同学的所有问题集中反馈回去,并附上评语。这样的“一对一问诊”尽管耗时,但在她看来,比起教“学”,更重要的是教“问”:一个好问题往往能启发新的思维,与其将知识生硬地灌输给学生,不如鼓励他们独立思考、自主提问。

为了培养学生的“提问题习惯”,王红霞还想了不少办法。她给每个同学都发了一张作息卡,背后粘贴便签纸,为的是随时提醒大家提问题。课前给大家提出问题,上课时也往往随机提问,同学们必须认真准备、全神贯注,才能跟上老师的节奏。“我希望学生学习时能具备一种研究性的眼光,多问为什么,然后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享受思维带来的愉悦。”王红霞笑着说,同时,她也希望通过这一系列的方式激发同学们的学习兴趣,于课堂之外也能广泛学习,深入阅读,不断地思考与提出问题。

让课堂有料

“我反对‘虚假繁荣’的课堂,一节课45分钟应当是有真材实料的,不应该被稀释。”王红霞始终秉承自己的原则,保证学生知识结构的完整,消除学生学习上的障碍。她认为学生只有建立完整的知识结构,获取的才不是零散的知识碎片,才不会出现“翻开书什么都会,合上书却什么都不会”的情况,才能真正学到东西。

当王红霞谈起与学生间的关系时,她很直接地表达了对学生的爱。她很努力地让学生喜欢自己,因为只有当学生喜欢一门课的老师时,他们才会喜欢这门课、学好这门课。但她很反感讨好学生,不会为了获得学生的喜爱而去刻意迎合学生。王红霞上课不喜欢点名,她说她能做到的只是把课上得更好,让大家喜欢来上课。

“我希望认真将每堂课上好,让学生觉得不听课是一种损失。”王红霞笑道,“我也曾经是学生,我知道学生喜欢怎样的老师,反感怎样的老师。”

王红霞知道,学生的成长是不可逆的,教师在学生的成长过程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对于学生学业乃至人生的影响都是很大的。因此她很看重老师这一角色。王红霞认为,教书是一份凭良心做事的工作,至少要做到对得起学生也对得起自己。因此她不在意外在的荣誉,只求真正让学生学有所获。

【简介】王红霞,法学院硕士生导师,2012年“湖南省教学能手”,主要从事经济法、通讯传播法、转型法治等方面的教学和科研;兼任《经济法论丛》编辑部主任、中国经济法学会理事、湖南省法学教育研究会副秘书长;主持司法部、教育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等课题多项;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商研究》、《政法论坛》、《法学评论》等各类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30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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