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改“记账户”
学校召开培训工作会议解读医保新政策
来源:人事处 点击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5日 作者:蒋绍武 摄影:谭双莉
本网讯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规定,从2023年11月1日开始,省本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由“医保卡账户”(简称“医保卡”)管理模式改为“收支记账账户”(简称“记账户”)管理模式。
为进一步加强医保政策宣传,规范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更好地为教职工提供便捷高效的医保服务,11月8日上午,学校人事处在生物楼301会议室,组织召开全校医保相关政策解读培训工作会议。人事处、离退休工作处相关负责同志,各校区离退休办工作人员,二级单位人事干事和离退休干事等出席了会议。会议由人事处副处长刘庆膂主持。
会上,刘庆膂就医保新政策进行了解读。他从医保“记账户”的管理模式、使用方式、使用范围、使用权限等方面详细说明了与原“医保卡”模式的区别与变化。实施“记账户”模式,教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每月划拨资金能即时到账,消费及时且方便查询,个人账户转移接续、跨省和省内异地就医购药直接消费使用等功能场景应用更加方便快捷。采用“记账户”模式,拓宽了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在完善信息系统功能的基础上,可绑定其配偶、父母、子女(以下简称共济对象),个人账户资金可由共济对象使用,可代缴共济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可代扣参保人员本人职工医保大病保险费等。人事处蒋绍武老师从“如何激活电子医保码”等方面进行了现场演示与详细介绍。
会议强调,各二级单位要将政策传达到每位教职工和离退休老同志,特别是要向离退休老同志解读好医保政策,并积极落实好咨询服务工作,切实维护好广大教职员工的医疗保障合法权益。
(一审:王馨瑶 二审:唐潇珺 三审:李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