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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实习还是打杂 大学生“实习之路”尴尬多

来源:大连日报 点击次数:次 发布时间:2007年01月23日 作者:雪婴

   寒假来临,又有众多的大学生开始四处找单位去实习。随着就业形势的变化,不少用人单位都提出了“要求有工作经验”的招聘条件,而大学生恰恰缺的就是工作经验。因此,上学期间的实习就显得很重要。实习本身对大学生来说是个接触社会的好机会,能使他们在实践中缩短与实际工作的距离,对用人单位来说,也是一个发现人才的渠道。但是,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大学生——

是“实习”还是“打杂”?

    该不该自己找实习单位

    寒假还没有到,在锦州渤海大学新闻专业读书的小邹就找到在大连的叔叔,请他帮忙联系一家单位实习。叔叔一打听,现在很多单位都不愿意收实习生,因为一到假期实习生太多了。后来好容易托了一个朋友“找关系”,才帮小邹找到了一家实习单位。    自己找实习单位,给许多大学生出了个难题。“我们能有什么关系?只能自己去碰运气。”读英语专业的大学生小王就因找实习单位碰过“壁”。她在大连念大学,但家住抚顺,大连举目无亲,又不想回家实习,就到处“自荐”,结果去了三家单位,都在人事部门被挡了回来:“我们这里实习生太多了,已经没有名额,你到别处去试试吧!”最后,还是找了一个朋友帮忙,才找到一家实习单位。    在我市一家法院实习的法律系大学生小黄也是通过父母找人才“进去”的。他告诉记者,自己的同学都是通过父母、熟人的关系,才能进入司法系统实习,自己去找一般都进不去这些单位。    辽宁师范大学教育学院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在该学院,大学生实习采用两种方式:一种是开放式,即学生自己找实习单位。这样做的好处是,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取实习单位,更有针对性。另一种是学校统一给找实习单位,把学生分成组,每组都有带队。这种方式的好处是便于管理和监督,结束后评选出优秀实习生。    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大多数单位都不愿接受大学实习生,所以学校统一找实习单位变得比较困难,不仅要向实习单位缴纳一定费用,还常常需要搭“人情”。这也是很多大学要求学生自己找实习单位的主要原因。     该不该收取实习费用    在辽师大学中文的小王在我市一家单位实习时,按照规定,每月要向该单位缴纳500元实习费。小王说,学校只给报销了100元钱的实习费,其余的钱都得自己拿。    针对大学生实习收费问题,市物价部门有关工作人员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目前没有看到相关法规规定。    我市一家单位的人事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每到大学生放假时,蜂拥而至的大学生常常让这家单位无计可施。因为实习生众多,管理上自然就添加了难度。像这些实习生在办公室打长途电话怎么办?冒充单位工作人员出去骗人怎么办?该不该给他们办公室的钥匙?……一系列问题都接踵而来。另外,这些大学生大多没有实际工作经验,需要单位工作人员从零教起,付出不少心血。因此,这位负责人认为,应该对实习的大学生收取一定的费用。    调查发现,一些实习单位之所以对实习生收费,主要是为了“抬高门槛”,防止实习生过多。作为一个短期的实习,实习单位本身不可能投入太多的资源,加上要为自己的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所以相当多的单位不愿意接收大学生实习。而且不少地方需要的是做技术性工作的,实习生却只能做做一般的基础性工作,实习单位认为实习生对单位的帮助不大,反而“添乱”不少。    随之而来的另一个问题就是实习生的报酬。有些实习单位认可实习生的劳动,能够给付一定的劳动报酬,而大部分单位都不会给实习生报酬。大连民族学院一名学经济管理的大学生告诉记者,他和好几名同学被学校统一安排到外地酒店实习,该酒店每月还付给他800元,同学们都非常高兴,既学到了实践经验,还得到了应有的报酬。大学生们对实习报酬意见不一,有的学生认为实习是去学习的,不该有报酬。而有的大学生则认为自己和实习单位的工作人员一样按时上下班,而且一天忙到晚,应该给一定的劳动报酬。 是实习还是打杂    “希望大连市的企业能够给大学生提供一个真正实习的机会!”辽宁师范大学管理学院大四学生芦小冬这样呼吁。她认为,现在很多企业对大学实习生的使用有问题,大学生去了就像是“打杂”的,很难学到真正有用的东西。她说,一到大四,同学们就开始发动远亲近邻等一切力量帮助找工作,实习因此对一部分学生来说成为一种“形式”,只是为了完成校方布置的任务。    西岗区一家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他们那里,很多去实习的大学生只是帮着扫扫地、整理一些材料,天天坐在办公室无所事事。“我看不出来他们能锻炼出什么。”这位工作人员说,大学生实习时应该“走出去”,或者带着研究课题下来,否则只能沦为“打杂工”。    市友谊医院一位工作人员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学医护的大学生按规定必须要实习,该医院多年来一直和大学院校合作,接收大学生来医院实习。实习生们到医院后都挺热情,但让医院为难的是,患者不喜欢实习生,连“打吊瓶”这样简单的事情,患者都不希望由实习生来做。所以,大多实习生在医院很难得到真正业务上的锻炼。     辽师大海华学院四年级会计专业大学生李帅对“打杂”不以为然。他经过学校老师的推荐,在我市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实习。他说,实际操作时,大学课堂学到的东西很难马上能应用到工作中,所以刚开始做做“打杂”的工作没有什么不好。时间稍长些,他就开始帮着做一些账务处理的工作,比如记账凭证、税务、工商变更等等,学到了很多东西。李帅说,这个所有三个实习生,帮着二十几名工作人员做一些跑腿的工作,减少了这个事务所很多琐碎的麻烦。    一名大学老师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一些学生在实习中一直“打杂”,一方面可能和某些单位不重视实习生有关,另一方面,很多实习生没有去证明自己的能力。实习中的大学生要全凭自觉努力,去表现自己,才能得到实习单位和实习老师的认可,才会被带进一些比较重要的工作中去。否则,就只能在“边缘”打转或做些打水扫地的工作了。    实习生的利益谁来保护    实习生在实习过程中出现意外该由谁来负责?对于这个问题,很多企业和学校可能还没有考虑。在我市工作多年的律师崔莉认为,这是一个法律规章上的盲点。在实习生和实习单位之间,最多的做法是接收单位和实习学生的一种口头约定。由于目前我国关于实习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实习生的权益保护问题可以参照《劳动法》规定。但是,要确定实习生和实习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还应看实习生能否创造劳动价值,而这一点目前是很难认定的。    一位大学教育工作者认为,出现种种实习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学校教育和企业以及用人单位衔接不好。从市场的角度看,学校是培养人才的机构,企业则是接纳人才的地方。现在的大学生实习制度问题的关键点在于学校没有根据市场的需求来培养人才,而是学校、企业各顾各的,学校培养的都是理论型人才,而用人单位需要的是实际操作型人才。    崔莉律师呼吁相关政府部门能够出台“大学生实习制度”。她说,用人单位接纳大学生实习的积极性不高,大学生实习效果不太理想,应该通过完善并规范“大学生实习制度”加以解决。崔莉律师曾在国外留学,对国外用人单位普遍实行的“实习生制度”比较认可。她认为这是一种对用人单位和实习生都有益的人力资源制度安排。对接受实习生的单位而言,是发展储备人力资源的措施,可以让其低成本、大范围地选择人才,培养和发现真正符合用人单位要求的人才。对实习生来说,可以真正地得到锻炼,为将来走进社会提供帮助。    有关人士希望政府可以通过税收减免政策,鼓励企业接纳大学生实习,并使之成为一种常规行为;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和建立泄密责任追查制度,避免大学生实习短期行为可能给企业带来的风险;逐渐制订并完善大学生实习期间人身及相关权益保护制度,保护大学生在实习过程中的合法权益;补充完善《劳动法》,规范大学生实习过程中有可能出现的相关劳动纠纷的问题。    在“大学生实习制度”还没有建立之前,很多教育工作者包括大学生都认为,实习的关键在于大学生自身。只要大学生认真努力去寻找实践和学习的机会,实习都会有收获。


图说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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