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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新闻网发稿条例

来源:新闻网 点击次数:次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08日 作者:

为了保证新闻稿件质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如下条例,请各投稿单位和作者遵照执行:

1、所有用稿必须报道对学校办学全程和工作全局产生重大影响的新人、新事、新成就、新面貌、新气象。内容上不具备新闻价值的稿件,一律不予采用;

2、来稿须注明撰稿人真实姓名、所属部门和联系方式;二级单位投稿必须经主管负责人审核,审核内容包括文稿的真实性、准确性,以及是否符合保密工作管理规定;文稿经二级单位负责人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新闻网审稿后台;

3、来稿要迅速及时,所引数据、人名、地名等必须真实可靠,稿件写作应符合新闻文体规范,重点突出,表意明确,层次清晰,文笔流畅;有失时效、有违真实、文理不通的稿件,一律不用;

4、标题不能超过20个字(包括数字及标点符号),照片要清晰,格式为jpg,大小不超过4M;

5、新闻网编辑根据来稿的新闻价值对稿件进行初筛,没有录用的稿件将附带审稿意见退回到您的投稿系统,请及时收查;有重要新闻价值但写作质量偏低的稿件,由编辑或原作者修改,必要时由新闻中心委派记者重新采编。

中南大学党委宣传部        

新闻中心          

2016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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