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17日讯(记者胡忠民 实习生姚婷 通讯员郑煜煌 阚志明)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日前召开了我省首次“艾滋病毒感染者治疗与关怀知识讲座”。来自全省各地28名艾滋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人及家属(24名男性和4名女性)首次聚集在一起,聆听讲座。
与会者讨论了应如何参与治疗和关怀工作,根据感染者参与的原则建立我省感染者自助组织的可能性,并首次建立了我省艾滋病毒感染者自己的通讯簿。
艾滋病是目前还无特效药根治的法定乙类传染病,法律规定艾滋病患者在隔离期内必须接受隔离治疗措施,这是一项必须履行的义务。专家们介绍,更重要的是,当社会为了艾滋病患者生存享有更多的自由而履行保密义务时,艾滋病患者、病毒携带者不仅须在工作、生活中严格履行“注意”义务,确保不发生传染给他人的“意外”,而且在必要情况下,有义务将自己患病、携带病毒的信息告知利害相关人。否则,一旦发生传染意外,隐匿病情,病毒者将可能由于“故意传播传染病病原体”而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