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上,谈及法治建设,代表委员们说: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渴求,就是我们的使命担当。要让法治“获得感”和百姓“如影随形”,时刻做到可感可知。
全国政协委员、民革省委副主委朱建军——
优化司法环境,让百姓更有“获得感”
让百姓有更多的法治“获得感”,这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进一步优化司法环境。
优良的司法环境,既是实现“十三五”经济社会良好开局的重要保障,更是持续提升国家综合竞争力、展示对外形象的权重指标。稳步推进、实现经济结构性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展示我国的国际新形象,都必须优化司法环境。
为优化司法环境,提升司法公信力,我们国家过去推出了多项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这些年,大力推进的司法改革,为维护司法公正、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提供了制度保障,也为百姓“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带来了极大方便。
但是,我们仍要看到,各地仍然存在司法环境复杂、司法公信力不高的现象。例如,“案多人少”的情况比较普遍,一些司法机关还要承担繁重的社会管理事务,造成办案质量没有保障;一些地方仍存在影响司法公正的因素;司法不公开、不透明、效率低下、部分司法人员作风不良等现象,影响了司法的公信力。
营造优良的司法环境,要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坚持依法履职,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因此,一要坚持依宪司法,减少司法机关职能外事务,建议国家出台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司法权的具体办法,强调司法机关应当依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专心履行审判、检察职责。二要修改、废止违背司法权运行规律的考核制度,制定司法人员公正行权的制度措施,排除妨碍公正司法的干扰。三要推进司法公开。如全面公开权力清单、案件办理进程、裁判文书、执行结果、经费开支等信息,让人们感受到司法的存在和违法必究的法律尊严。
(湖南日报北京3月7日电)
来源:湖南日报2016年03月08日第03版:全国两会特刊http://hnrb.voc.com.cn/hnrb_epaper/html/2016-03/08/content_1071020.htm?div=-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