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中国实践的第四个“年度体检”报告
来源:法制日报   
发布时间:2017-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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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云良,中南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3月25日,中国行为法学会和中南大学共同组织编纂的《中国法治实施报告(2016)》发布会在京举行。《中国法治实施报告(2016)》有哪些特点?与往年相比,有哪些不同?《法制日报》记者就此特别采访了中南大学法学院院长陈云良。

记者:《中国法治实施报告(2016)》的基本情况和主要特点?

陈云良:从创办背景看,《中国法治实施报告(2016)》由中国行为法学会与中南大学联合发起共同主办,旨在见证中国法律实施的进程,致力于法治实施情况的梳理,为法治中国建设提供系统的年度体检,为法治实践的推进出谋划策。项目持续运作四个年头。

从内容上看,这部报告最大程度地含括了2016年重要的法治事件,内容系统、资料详实。全书分六编,共22份独立报告、10份典型案例评析。在研究方法上,通过“总报告、部门法报告、专题报告、涉外法报告、年度事件评析”这样的多维设计,试图全方位、多进路地观察法治运行的真实状态。

在观察范围上,今年我们将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的法治运行情况也纳入了观察范围,特邀两地法学专家撰写了专题实施报告。两部特别行政区法治报告专设一编,细致呈现香港、澳门法治实践动态,比较共进。今后,我们还将进一步壮大写作团队,争取将我国台湾地区的法治运行情况也纳入撰写范围。

在创作团队上,2016年的报告,合计共有20所著名高校、6家实务部门的53位专家学者联袂创作,如果将前3年报告的创作者也计算进来,中国法治实施报告项目已有近百位(94位)专家参与了实质性创作。

记者:《中国法治实施报告(2016)》的核心内容主要有哪些呢?

陈云良:2016年是开局之年,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这一年,依法治国各项部署全面推进,中国法治实施整体上持续快速进步,在诸多具体领域和环节取得重大进展。总体上看,2016年中国法治实施呈现出五大特点:第一,从问题回应到改革引领:运用法治方式落实改革推动发展已成常态;第二,从中心领域向边缘覆盖:法治实施侧重弱势群体和潜隐问题;第三,机制创新、技术拉动,着力突破法治实施瓶颈;第四,合作执法、强化衔接,促进法治实施系统优化;第五,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社会资源对法治实施发挥补强作用。2016年中国法治实施中呈现的问题和隐患也包括五个方面:第一,法治实施非均衡性日益显著;第二,各类标准滞后导致实施尴尬;第三,机制革新潜藏问题陷阱;第四,道德建设暴露短板效应;第五,涉网违法拷问法治能效。

2016年,是中国宪法实施机制继续深入发展完善的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对香港基本法第104条作出解释、依法及时处理辽宁拉票贿选案、依法做出关于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这些都展示了依宪执政的风范。国务院继续深化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等改革开放措施,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2016年,民事司法审判中重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推动审判创新,立足高质司法。

2016年的商事法治实施,从对熔断机制的反思到万宝之争的平息,从商事登记制度的地方法治实践到人民法院依破产法稳妥处置“僵尸企业”,再到信托和保险行业监管机构的执法实践,积极监管目标的确立对监管机构的监管模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016年,国家出台了《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三五”规划》,完善了产权保护制度,实施了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推进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审判“三合一”工作。

2016年,中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进一步细化制度、落实改革,加快法治进程。

2016年,市场规制法的实施水平稳步提升。

2016年,宏观调控法的实施呈现出金融调控政策稳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价格调控政策适用范围不断扩大、产业政策支持针对性增强等特点。

2016年度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的实施取得重要成绩。《劳动合同法》修改问题争论较为激烈。 2016年,环境法实施呈现出明显的法律与政策齐头并进、执法与司法并驾齐驱、环境保护职责逐渐归位的局面。

2016年,卫生法实施针对现实热点问题、焦点问题具有鲜明的针对性和回应性。 机关能力张力大问题。

2016年,是《刑法修正案(九)》实施第一年。刑法实施聚焦在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持续打击环境污染犯罪,继续对毒品犯罪进行严厉打击,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审判“大老虎”,死刑适用问题等六个方面。

2016年,刑事诉讼法律的实施与当前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动态结合愈发紧密,内部运行机制更为注重权力与权利的良性互动,办案机关工作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包括被追诉人、被害人在内的诉讼主体的地位及其权利得到进一步保障,整体适用效率显著提高。

2016年,民事诉讼法实施的关键词是“深化”,重点是执行,民商事审判和执行收结案件稳中有升。

2016年,全国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数量总体上仍保持一定幅度的增长,但增幅回落,个别地方案件数量同比有所下降;这一年,行政公益诉讼制度试点工作全面展开;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高调落地;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制度改革大范围推开;行政诉讼裁判公开工作切实推进;司法与行政之间的互动进一步加强。

2016年,是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历史上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要一年。

2016年,是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的攻坚之年。这一年,一批重大改革方案陆续出台,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司法改革主体框架基本搭建完成,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呈现出蹄疾步稳的总体态势。

2016年,反腐败工作深入推进,出现一些重要的新变化:从定调定性看,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把腐败作为“最大威胁”,进一步把反腐败工作提升到新高度;从导向走向看,明确提出“深化标本兼治,治标不松劲、治本有加强”;从亮点特点看,法治反腐特别是司法惩腐、司法惩“虎”得到加强;从成果成效看,腐败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2016年,国家全面构筑网络空间安全、坚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加强防范互联网金融风险、严厉治理互联网违法内容传播、强化规范网约出租车服务、细化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启动电子商务立法等。

2016年,香港法治实施中最为突出的法治问题就是“旺角暴乱”和“港独”事件,这两个事件直接检验香港政府的执法智慧和能力。革、促进经济适度多元、改善民生、依法处理重大问题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2016年,中国国际私法实施呈现出宏观制度建设稳步推进、微观案例裁判水平逐步提高;涉外商事海事制度与国际司法协助制度齐头并进,共同为更高层次开放发展提供国际化法治保障。

在国际经济法领域,2016年,中国从统筹国内国外两个大局出发,对国际经济法治的建设做了以下安排:维护多边贸易体制,引领多边谈判进程,捍卫合法权利;重视区域合作,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以及稳步推进“一带一路”倡议;深化国内改革,进一步变革外资管理体制。在风云变幻的全球贸易与投资秩序调整期,中国以开放、包容、自信的姿态,走向参与、引领国际规则制定的前沿。

来源:法制日报2017年03月29日法学院http://epaper.legaldaily.com.cn/fzrb/content/20170329/Articel09004GN.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