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执法检查组来中南调研
来源:新闻中心 点击次数:次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24日 作者:沙丽娜 刘盼
本网讯:8月23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柳斌杰率执法检查组来我校检查调研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友志,中南大学校长张尧学、常务副校长胡岳华,省科技厅、教育厅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国防科技大学、湖南大学、长沙理工大学等高校负责人以及湖南省部分科研院所负责人及主要科研人员参加座谈。座谈会由李友志主持。
会上,胡岳华常务副校长主要介绍了学校科技成果转化的总体情况。“十二五”期间,学校科技成果转让、许可、技术入股共计97项,合同金额7253万元。通过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获得进校科研经费12.85亿元。依托主要优势学科逐渐形成以航空航天、轨道交通、有色金属、临床医学、大数据建设、村落文化等为核心的装备制造、高新材料、资源开发与循环、信息技术、医疗服务、文化产业等一系列的产业链,服务国家有关产业和湖南经济社会发展。胡岳华表示,“十三五”期间,学校将进一步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开拓创新、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利用自身技术和人才优势,不断探索校企合作与产业化新模式,系统推进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为区域及国家发展贡献力量。
随后,国防科技大学科研部学术成果处处长谢成钢、湖南大学校长段献忠、长沙理工大学副校长蒋昌波、湖南省农科院党委书记柏连阳、湖南省林业科学院院长李昌珠、三一集团副总经理易秀明、中南大学冶环院院长柴立元等与会人员分别就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基本情况、管理举措及成果转化在政策操作落实层面遇到的困难与问题进行了交流和讨论。
柳斌杰对近年来湖南省高校和科研院所紧密围绕国家重大工程、地方发展、民生服务等方面不断改善科技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给予了充分肯定,其中还特别提到中南大学在文化产业方面的研究有特色、有价值。他指出,本次调研目的是落实中央和国务院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部署要求,了解各高校及科研院所在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经验做法,以及遇到的障碍,为进一步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提供决策支撑。
就科技成果转化过程存在的疑惑顾虑,柳斌杰明确指出,按照国家新修订的有关法律法规,学校可通过协议定价、在技术交易市场挂牌交易、拍卖等方式确定价格,高校可自主决定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科技人员征得学校同意后,可兼职到企业等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活动;担任领导职务的科技人员同样可按照规定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活动,获得现金、股份或者出资比例等奖励和报酬。他希望学校和科研院所在今后工作中,按照国家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继续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制度,加快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期间,检查组还实地参观了国家重金属污染防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了解了粉末冶金国家工程中心以创新体制机制促进科研成果转化的相关工作。
据悉,全国人大常委会于今年7月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执法检查,主要检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各项新规定的落实情况,旨在从立法、监督两方面双管齐下,同时发力,推动新修订的科技成果转化法更快、更好地落地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