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法学院获批全国专利保护重点联系机制单位
来源:法学院 点击次数:次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14日 作者:黄曦
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发文,确定我校法学院、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知识产权中心、南京理工大学等五家单位进入全国专利保护重点联系机制。我校法学院、知识产权研究院作为湖南省唯一入选的单位,体现了其在知识产权研究领域、尤其是在专利保护研究方面巨大的优势。
始于2009年的全国专利保护重点联系机制是国家知识产权局进一步加强专利保护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该项工作由地方知识产权局选择有资质的相关单位,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推荐其作为全国专利保护重点联系基地,以建立专利执法保护的定向信息交流机制、定题讨论研讨机制以及定点人才培育机制。
近年来,我校法学院高度重视知识产权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工作,承担了专利保护领域大量的研究任务,率先在全国提出了专利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的立法建议,推动湖南省法院系统正式启动了专利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试点工作,为在全国范围内推动知识产权领域的诉调对接和制度创新提供了实践范本和有益参考,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此外,知识产权研究院还多次向全国知识产权局系统提供有关专利执法的咨询意见和信息,参与重要执法问题和疑难案件的研讨论证,取得了显著的成绩,荣获了“全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这次法学院、知识产权研究院成功获批进入全国专利保护重点联系机制,充分说明了我校知识产权研究院的科学研究水平已达到了全国高校领先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