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获批新增城市规划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来源:研究生院 点击次数:次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29日 作者:陈新平
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下发了《关于批准重庆大学等高等学校开展建筑学学士、硕士专业学位和城市规划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学位[2013]26号)文件,我校获批新增为城市规划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单位。
继去年获批建筑学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后,至此我校已拥有2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工商管理和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法律、翻译、艺术、会计、金融、国际商务、保险、应用统计、教育、汉语国际教育、护理、社会工作、工程管理、建筑学、城市规划)、2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临床医学博士、工程博士)和1个学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建筑学)。
此次获批城市规划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为进一步构建我校特色鲜明、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体系,更好地适应我国快速城市化进程对于城市规划专业人才的迫切需求,创新城市规划人才培养模式,促进城市规划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等奠定了很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