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超见义勇为,被授予“模范辅导员”称号
来源:新闻中心 点击次数:次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02日 作者:陈祯,唐静
本网讯:12月31日上午,学校在一办二会议室召开座谈会,就辅导员王超救人一事展开交流,倡导师生们学习身边先进、传递正能量。校领导高文兵、高山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师生代表参加座谈,校党委副书记陶立坚主持会议。
12月24日早晨,能源院辅导员王超正开着车去上班,途中发现西二环汽车西站附近马路边,躺着一名受伤女士,腿上压着一辆电动摩托车一动不动。在密集的车流里,她随时可能发生二次伤害,王超决定立刻停车救人。下车后,他迅速采取了一系列妥善的应急处置措施,使伤者得到及时救治,事后还多次到医院探望被救者。辅导员王超见义勇为的事迹,在被救者亲朋好友、学校师生和社会中引起了强烈反响。
会上,学校授予王超“模范辅导员”荣誉称号,“中南和谐基金”奖励其5000元。面对众多的嘉誉,王超说,这是一件很小的事情,促使自己去做的最大动力是人性使然。作为一名辅导员,关爱学生、关爱他人,已经形成一种工作习惯,下次如果遇到这种情况,自己还是会去做。
座谈会上,师生代表纷纷畅谈了自己的心得体会。大家一致认为,王超老师救人的事迹,体现了中南人“向善求真,唯美有容”的价值追求和敢于担当的精神风貌,弘扬了助人为乐的美德,彰显了见义勇为的精神,为社会文明提供了满满的正能量,是中南人的骄傲。同时,大家也表示,王超老师是大家学习的榜样,今后会像王老师一样,去传播爱和正义的能量。
高文兵书记认为,在价值体系和道德体系日益遭到破坏的背景下,诚信的价值和意义越来越重大。他以“知行合一、经世致用”八个字,勉励同学们多做一点对国家、社会和家庭有用的事情。他说,知识和任何道理都不是口头上说,要靠实际行动做出来。青年人是时代的先锋,只要是对的事情,即使当时考虑不周全,也要坚持放手去做,这是青年人最难能可贵的气质。王超是学校的一名辅导员,也是在校学生的“哥哥”,他的行为最大的意义在于对学生具有感召的力量和榜样的力量。学校也要坚持敢于见义勇为的精神传承,把这种见义勇为看作习以为常的事情,引导良好校园风气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