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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13个学位授权点顺利通过2014年教育部专项评估

来源:研究生院 点击次数:次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01日 作者:王明东

本网讯  近日,教育部发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14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结果及处理意见的通知》(学位[2016]5号),我校参评的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硕士点和金融硕士、应用统计硕士、保险硕士、社会工作硕士、教育硕士、工程博士(领域:先进制造)、工程博士(领域:生物与医药)、护理硕士、会计硕士、工程管理硕士、艺术硕士11个专业学位授权点全部评估为“合格”,顺利通过专项评估。

为切实做好学位点评估工作,学校成立了校级评估工作领导小组、专家指导委员会及工作组,各参评学院也成立了相应的评估工作机构,制定了《中南大学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方案》,确保评估工作扎实有序进行。在校领导的高度重视和领导下,研究生院统筹谋划、积极协调,各参评学院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从评估报告、制度汇编、备查材料等各方面进行深入细致的准备。经过材料初审、自查自评、专家评议、材料复审等程序,圆满完成了13个学位点的专项评估工作并取得实效。通过专项评估,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明确了学位点建设的发展方向,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不断提升高层次人才培养质量。

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是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的重要内容,是我国研究生教育质量监督的重要手段,对保证学位授权点和研究生教育质量具有重要作用。专项评估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委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和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实施。主要检查新增学位授权点的研究生培养体系完备性,包括师资队伍(队伍结构、导师水平)、人才培养(招生选拔、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学术训练或实践教学、学位授予)和质量保证(制度建设、过程管理、学风教育)等。评估结果分为合格、限期整改和不合格三类。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学位授权点,将被撤销学位授权,5年内不得重新申报;评估结果为“限期整改”的学位授权点,要求进行为期2年的整改,整改结束后将接受复评,复评结果为“合格”后才能招生。据悉在此次评估中,有42所高校的50个学位授权点被撤销,95个学位授权点要求限期整改。


图说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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