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召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宣传会
来源:新闻中心 点击次数:次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12日 作者:潘景羽
本网讯 12月9日,学校在科教楼四会议室召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宣传工作会,会议邀请湖南省人社厅养老保险处处长王焕军,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主任黎定亚担任主讲嘉宾。
学校常务副校长胡岳华,人事处处长陈玉如、社会保障中心主任康建安,二级单位主管领导、人事干事、离退休干事,人事处、财务处、离退休处相关人员,附属医院人事和财务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陈玉如处长主持。
胡岳华常务副校长致辞。他强调,学校人事处要认真宣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使各单位、部门参保人能够及时、正确理解政策,各单位也应当与人事处配合好,细致核对、清查,保证政策执行到位,不留任何遗漏。
王焕军处长从改革的内容、模式及措施三个方面详细解读了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将依据“一个统一、五个同步”的基本思路执行,即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等城镇从业人员统一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都实行单位和个人缴费,都实行与缴费相挂钩的养老金待遇计发办法,从制度和机制上化解“双轨制”矛盾;机关与事业单位同步改革,避免单独对事业单位退休制度改革引起不平衡;职业年金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同步建立;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完善工资制度同步推进;待遇确定机制与调整机制同步完善;改革在全国范围同步实施,防止地区之间出现先改与后改的矛盾。
黎定亚主任介绍了养老保险经办工作的相关流程,并着重讲述了养老保险中职业年金基金的管理工作。目前养老保险经办工作主要分为“收、管、发”三步,湖南省人社厅目前正积极采集信息,预计明年完成社会保障卡的发放,简化缴费、提取养老金的程序。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中提出的职业年金基金的管理一直以来备受关注,黎定亚主任表示,根据国务院规定,相关经办单位将以市场化方式对职业年金基金进行管理,获得相应收益。
康建安主任结合学校情况,汇报了我校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制度的改革进程,并现场指导参会部门填写养老保险待遇申请表、新增在职人员申报表、合同制工人基本信息情况核对表的注意事项。
宣传会现场,省养老保险处和机关事保中心专家就参会代表提出的缴费基数、缴费年限、人员异动后养老保险如何接续等问题进行了详尽的解答。
据了解,我校将2014年10月1日在编职工划归为首批参保人员,今年11月已完成了首批参保人员养老数据校验、修改、入库工作,并将在12月完成首批参保人员收缴费用、养老金核算工作;2014年10月至今新进在职人员、新增退休人员划归为后期人员,这一批参保人员将在2017年1月前完成参保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