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雅医院主动适应 积极应对《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实施
来源:湘雅医院 点击次数:次 发布时间:2002年10月15日 作者:伍西明
为响应9月1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正式施行,在此之前,湘雅医院主动适应,积极应对,大力加强法制教育,熟知掌握《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知识,依法办事,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防范“事故”发生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各层人员补修法律课
该院自卫生部4月5日下发了《卫生部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通知》后,立即作出部署,采取分层次培训的方式,对医院各级行政管理人员和临床医技人员进行全面标准化培训学习,并通过考试考核的方式,要求人人过关,保证学习效果。医院还将组织45岁以下人员闭卷考试。期间,我院邀请了法律专家对《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相关知识进行了授课。医院党委书记唐友云教授和院长陈主初教授等院领导也就医疗纠纷的现状、产生的原因及其对策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和讲解。全院医务人员分组分片进行了大讨论,从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程序、职业道德等方面分析原因,寻找差距,总结过去医疗纠纷处理中的经验教训,从而提高预防意识和能力。通过自我教育,医务人员心态正了,情绪顺了,法律意识增强了。近期,全院还将以知识竞赛、操作规程表演等多种学习方式,进一步掀起学习法律知识的热潮。
二、严格医疗行为的准入制度
为防范医疗事故的发生,我院严把医疗行为准入关。一是严格医疗人员的准入,包括本院医师、研究生、进修医师,一定要两证齐全,否则,没有处方权,不能单独值班;二是严格医疗新技术的准入;三是严格医疗设备的准入,禁止“三无”产品;四是严格药品的准入,严禁假药、劣药。
三、整章建制,依法办事,防范于未然
医疗事故重在防范。按照相关法规,我院重新修订和补充完善医院有关的医疗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如《规范病室病历书写制度》、《住院病人书写制度》、《急诊病历书写规范》、《门诊病历写作规范》、《医疗处方书写规范》、《住院病历、门诊病历借阅、复印或复制管理制度》、《住院病人陪人管理制度》等等,要求医务人员严守技术操作规程,依法办事。在9月1日前夕,医院召集各部门召开专门会议,为落实《条例》实施过渡作好了各项准备工作。
8月31日,该院率先试行手术由患者签字,骨科的一名病友李晓文成为第一个在新式《手术同意书》上签字的病人,这也成为了我省各大媒体报道的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