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3年度湖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来源:科技处 点击次数:次 发布时间:2003年09月04日 作者:--
各有关二级单位:
2003年度湖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各二级单位认真组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本次申报仅限于落选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转评项目及省情对策研究项目两类,已承担有国家、省社科基金项目尚未完成者不能申报。
(1)凡今年落选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如再申请2003年度省社科基金项目,请将原材料(申请书和课题设计论证活页)各复印一式六份交科技处基金科。
(2)凡申请省情对策研究项目的申请者,可根椐“2003年湖南省情对策研究课题指南”进行选题,并将申请书及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七份交科技处基金科。
2、 本次评审将拿出一定的比例进行成果收购立项(即申请者以已出版或发表的成果(著作或系列论文)申请课题)。成果必须是近三年出版的著作或近一年发表的系列论文且未获得过基金课题资助,申请者可填写成果申请书六份及成果原件一份交科技处。
3、 省思想政治类研究课题由省高校工委宣传部组织申报。
4、 请各申请者用A4复印纸于左侧装订成册并于9月17日前由各二级单位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科技处基金科,逾期将不予受理。
5、 2003年省情对策课题指南、课题申请书、课题设计论证、湖南省社会科学基金成果评审立项申请书等申报资料将复印发给各院系,请各申请者向各有关院系索取。
6、请课题负责人将所在单位意见按下列格式填写(P9):
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 申请书所填写的内容属实,该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具有较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科研水平。中南大学愿意承担本项目的管理任务和信誉保证,并保证提供完成本课题报需的时间和条件。
7、项目评审费:落选的国家社科基金申报不再收取项目评审费,申报省情对策研究项目的需交纳评审费100元/项,请各单位统一将评审费交校本部科研财务科。
8、申报材料主校区交科技处基金科,湘雅、铁道校区交科技办。
9、联系电话:科技处 罗英姿 8836044,黄菊芳 8836045
湘 雅 何键军 4805216,铁 道 王敏 2655323。
科技处基金科
200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