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4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通知
来源:科技处 点击次数:次 发布时间:2003年12月26日 作者:--
各有关单位:
根椐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社科规划办通字[2003]15号文件精神,200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社科基金是一个学校及学科群体学术水准的整体体现,资助额度也较其他社科类基金大,因此希望各有关单位充分认识到它的重要性,认真对待,精心组织,对申请书的质量进行严格把关。
二、今年实行通讯初评的学科将在去年11个学科(马列•科社、党史•党建、哲学、经济理论、应用经济、政治学、法学、社会学、中国历史、中国文学、体育学)的基础上,有适当的扩大。《课题指南》中的基础研究条目有些附简短的文字说明,申报者可根据要求设计具体题目;有较丰富前期研究成果,研究内容又不在《课题指南》条目范围之内的,也可申报自选项目;应用对策研究(指南中带※号的课题)要求申报者按题申报,一般不受理自选课题。
三、本次申报跨学科的课题,要以为主的学科进行申报。所有学科的申报都要严格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认真填写。
四、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科学项目以及中央各部委重大、重点项目负责人(包括项目子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
五、申请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重点项目申请者,必须是完成过省、部级以上社科研究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青年项目申请者(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即1965年2月20日以后出生),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
六、所有应该填写的意见请按下列格式填写并写好具体日期(P11面,第七条、第八条):
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 申请书所填写的内容属实,该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具有较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科研水平。中南大学愿意承担本项目的管理任务和信誉保证,并保证提供完成本课题报需的时间和条件。
省、区、市社科规划办或京委托管理机构意见:所在单位审核意见属实,同意报送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参加评审。
七:项目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课题指南》、代码表、申请书等)请到下列网站下载:http://www.npopss-cn.gov.cn;或http://www.sinoss.net)。
八:艺术学、教育学、军事学的申报工作将分别由这两个单列学科规划办另行安排。
九、项目评审费:重点项目150元/项,其他项目100元/项,请各单位在报送项目前统一将评审费交校本部科研财务科并将交费名单报科技处基金科。
十、申报时间安排:2004年2月5日前各二级单位将拟申报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类别、申报学科、汇总表发至科技处基金科邮箱:http://www.kjcjjk@mail.csu.edu.cn。科技处将于2月6日、7日按学科组织开题(开题时,请各申请者将打印好的申请书初稿一份交科技处基金科进行形式审查),经专家修改后再填写正式申请书,申请书要求一式七份(原件1份,复印6份),软盘1张(作为录入系统之用)由各单位于2004年2月12日前统一报送科技处基金科,申请书要求一律用A4纸打印和复印。今年取消了论证活页,故不需单独制作活页;本次申报平均资助强度重点项目12万元,一般项目7万元,青年项目5.5万元。
十一、由于正值寒假,希望各申请人认真准备申请书,开题会议旨在帮助申请者提高标书质量,原则上不筛除项目。
十二、申报材料主校区交科技处基金科,湘雅、铁道校区交科技办。
联系电话:科技处 罗英姿 8836044,黄菊芳 8836045
湘雅 何键军 4805216,铁道 王敏 2655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