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雅二医院与药商共同抵制药品回扣
来源:湘雅二医院 点击次数:次 发布时间:2004年06月24日 作者:吴日明
6月23日下午,30多家药品经销公司老总和医药代表汇集湘雅二医院,与医院签订药品经销承诺书并交纳廉政保证金,携手抵制医药购销不正之风。
历年来湘雅二医院党委和行政十分重视医疗行业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在整治医药购销不正之风方面采取了系列举措。2002年曾率先在湖南省内医院中与药品供销商签订了经销承诺书。院内也层层签订行风建设责任书和廉政责任书,他们明文规定不准在诊室、病区接待医药代表的不正当促销,不准接受红包、回扣。不准医药代表进入门诊、病房推销药品。先后停用、停购有不正当促销行为的药品7种。各病房严格控制的药费占医疗总费用的比例,凡超过规定的均处以罚款;对每月用量最大的抗生素采取停药措施,先后停用了3种抗生素。这些措施,对合理用药,控制药品费用、遏制回扣发挥了一定作用。但不容乐观是,一些药品回扣现象仍然存在、医药代表活动还没有停止,且形式也在更新,促销行为还存在。
为了落实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中纪委第三次会议精神,卫生部颁布的行业纪律“八不准”,加强行业作风建设,遏制药品经销活动中不正之风的发生,维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共同促进医院行业作风的根本好转,规范和约束医务人员行为,他们举行了今天的药品经销承诺书签订活动,旨在加强医院和医药供应单位携手整治医药购销不正之风力度,有效地约束和制约不正当促销行为的发生。在今天的承诺书签订仪式上医药供应单位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规定向医院缴纳了廉政保证金并承诺:确保药品质量,切实保证无假、劣药品进入医院,确保药品安全、有效和及时供应;严格执行购销双方商定的药品扣率,保证药品折扣明示在往来帐面上;不向医院有关科室和个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或实际价格以外的各种变相回扣;提高医药(物)代表的职业道德素质,不发生不正当促销行为,不私自推销药品;不在医院进行各种药品推介、促销活动;不向医院各科室和医务人员提供药品“回扣”;不请吃、请玩、请钓;不私下为医院各科室或个人以学术会议名义提供免费出差、出国考察、旅游等。如有违反承诺,将从廉政保证金中扣除罚款直至停止购销业务。该院同时还拒绝有直接亲属关系的医药业务员作本院的医药代表。
医药公司两名代表在会上发言.该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陈进伟教授在承诺书签订仪式上讲话,对医院和医药公司共同反击医药购销不正之风作了重要讲话,李永国副院长主持了签订仪式并总结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