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雅二医院动物实验室改建通过评估验收
来源:湘雅二医院 点击次数:次 发布时间:2005年01月12日 作者:施小六
根据国家科技部等七部(局)《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为保证实验动物许可证制度的贯彻执行。湖南省科技厅按《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起草了实施细则,宣布原湖南省动管会颁发的实验动物“质量合格证”已经废止。要求省内从事与实验动物工作的单位进行整建,对动物实验室硬件条件、动物实验人员从业条件和管理制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我院领导为了广大科研人员拥有良好的科研平台开展研究工作,对动物实验室的改建及验收工作高度重视,将其列入了我院2004年的党政工作要点。医院领导对实验室改建工作的全过程给予了高度的重视,从动物室改建方案的制定到方案的实施均给予了高度的关注。动物实验室改建过程中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使得动物室的改建工作在实验短短的暑期内得以完成,将改建工作对科研工作的影响减少到了最小。
在通过最短的试运行阶段后,我们向省动管会提出验收申请。省动管会依照湖南省实验动物许可证验收规则,在2004年10月组织实验动物专家组对我院动物实验室的环境设施、使用的实验动物饲料、垫料及饮水、动物实验人员的素质及管理制度进行了全面的考核,我院动物实验室的整改工作得到了省动管会领导和专家组的高度赞同,获得了湖南省科学技术厅颁发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我院也因此成为了目前省内唯一拥有SPF级实验用房、普通级动物实验用房和大动物实验用房的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