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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法律援助中心”挂牌

来源:新闻网、法学院 点击次数:次 发布时间:2005年06月17日 作者:徐风娟、郑冲

6月17日上午,校本部环球报告厅内热闹非凡,“中南大学法律援助中心”更名挂牌仪式在此隆重举行。湖南省司法厅副厅长周学军、校学工部长喻跃龙、校团委书记刘建华、法学院党委书记曹立军、副书记胡亚军、法律系主任钟志勇等同志及法学院师生到场参加了挂牌仪式。

上午10:00,仪式正式开始。喻跃龙部长首先致欢迎词,并宣读了《关于成立中南大学法律援助中心的决定》。省司法厅、省法律援助中心律师朱永红宣读了《关于“中南大学法律援助中心工作处”更名为“中南大学法律援助中心”的批复》。当法学院党委书记曹立军与朱永红律师共同为中心揭牌时,现场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

中心的相关负责人表示:中南大学法律援助中心将秉承原工作处的优良作风,将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做好、做强。力争在5--7年内将中南大学法律援助中心建设成为继武汉大学“弱势群体权益维护中心”之后,中南地区高校法律援助工作的又一面旗帜!

参加本此活动的一位同学说:“法律援助中心地成立有助于大学生更好地服务社会,提升大学生的德育、教育水平,也使我校的法学本科教学进一步得到加强,培养了大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提高了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

高校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是高校学术及人力资源与政府职能相结合的新尝试,也是法律援助工作的崭新模式。本次仪式旨在确立我校法律援助中心的主体地位;同时进一步贯彻将法学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方针;面向学校,面向社会,全面地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更好地服务社会;积极探索将大学生德育教育和社会实践有机地融入到本科教学当中的新方式。

相关链接:

“中南大学法律援助中心”的前身是“湖南省法律援助中心中南大学法律援助工作处”,是湖南省内第一家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高校法律援助机构。2000年12月,湖南省司法厅授权中南大学文法学院成立了“湖南省法律援助中心中南大学法律援助工作处”。工作处自成立起受到了湖南省司法厅、中南大学及社会各界地高度关注和悉心帮助,取得了一些成绩。2004年底,该工作处获得了“湖南省法律援助先进单位”的称号,是湖南省内唯一一家获此殊荣的高校法律援助机构。今年年初,为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力度,法学院请示湖南省司法厅,在原有工作处地基础上组建成“中南大学法律援助中心”。中心下设妇女儿童权益保护部等部门,采取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等援助方式,帮助广大地市民解决了与法律有关的事务。


图说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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