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党委部署中层干部换届工作
来源:组织部 点击次数:次 发布时间:2005年09月20日 作者:--
根据校第一次党代会精神和2005年党政工作要点,校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从9月份起,学校进行中层干部换届工作。9月19日上午,校党委召开了机关部(处)、各二级党组织、直(附)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大会,就有关工作进行了部署。校党委书记李健、副书记徐慧参加了大会。
校党委副书记徐慧通报了校党委常委会议关于2005年中层干部换届工作的意见,并对此次中层干部换届工作的文件依据、原则、方式、范围、时间安排、相关政策和工作步骤等作了说明。
校党委书记李健指出,今天会议标志着全校中层干部换届工作的开始。他强调,要把本次中层干部换届工作与先进性教育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做到“两促进,两不误”。注意从实际出发,不搞一刀切;既要规范化,又要人性化。为保证本次中层干部换届工作有序进行,李健代表校党委提出“约法三章”。一是换届过程中所有现任干部必须坚守岗位,一如既往地做好工作,不能有任何懈怠,不允许因为换届而影响工作。二是必须个人服从组织,局部服从全局。组织一旦作出决定,有关干部必须服从调配。如不服从,视为自行放弃;干部的调入调出等,必须服从党委的决定,各单位对干部调入调出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如果出现派不进调不出的情况,将追究该单位正职的责任。三是属于此次换届范围的干部不准搞拉票、串联、送礼、行贿等非组织活动,如有上述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此次任职资格。事后反映情况必须注明真实姓名与单位,对于搞人身攻击的匿名信件,一概不予受理。有关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工作纪律,不准擅自透露有关信息,不准受礼受贿,如有上述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