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清产核资立项报告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来源:校产处 点击次数:次 发布时间:2006年08月29日 作者:——
我校校办企业清产核资立项申请报告,分别通过教育部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委员会审查,于今年7月17日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下达批准文件《清办函[2006]8号》。
清产核资立项报告的批复,是对我校清产核资前期工作的肯定,对正在进行的清产核资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我校将严格按照《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和相关配套文件规定,积极稳妥推进校办企业清产核资工作,为产业规范化建设奠定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