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雅三医院党委中心组学习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
来源:湘雅三医院 点击次数:次 发布时间:2006年11月15日 作者:许泽华
11月9日,湘雅三医院党委中心组在综合楼三楼会议室集中学习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重点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学习活动由院党委副书记吴希林主持,院党委书记卢捷湘和院长孙虹作了重点发言,中心组其他成员也争先发言。大家从构建和谐社会的背景、理论,到结合医院和个人实际,对如何为构建和谐社会作贡献,推动医院发展提出了很好的观点和思路,并做到了理论结合实际,取得了较好的学习效果。
大家认为,中共中央作出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非常及时,非常务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客观需要、在深刻分析国内外形势的基础上作出的,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纲领性文件,更加注重解决发展不平衡问题,更加注重发展社会事业,把构建和谐社会的问题提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属性的高度,这是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的重大理论贡献,是我们党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的又一重大理论成果。
联系新形势下的医疗卫生事业, 大家认为,医院应该在和谐社会中扮演更重要的角色,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加强医学研究,提高重大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和医疗救治能力。加强学科建设,不断提高我们的基础理论水平,把科研的成果应用到临床,开展特色医疗,走专科专病的发展道路。我们要走出医院,走向社区,主动向社区提供服务,派专家组到地、市医院进行指导,与社区医院、基层医院建立密切的联系。同时,要增收节支,提高管理水平,切实维护医院职工的切身利益,在不增加病人费用的基础上,调整医院收支结构和成本结构。
中心组成员还认为,医院要宣传、贯彻落实十六届六中全会“和谐”的主题,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方便病人就医,推进和谐的医患关系,努力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