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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率先推行“综合评价录取”

来源:校报 点击次数:次 发布时间:2007年06月26日 作者:王建湘 摄影:郭小清

      推进高考改革,改变高考分数为唯一标准的招生录取制度,以更好地选拔人才,一直是我国教育界近年来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6月25日上午,我校召开本科招生信息发布会,宣布我校今年在湖南省开展普通高校招生综合评价录取试点工作,考生的综合评价成绩成为录取的依据,高考分数不再是录取的唯一标准。我校副校长陈启元、湖南省教育厅考试院普招处处长刘国清、我校教务处处长刘义伦、招生办主任付刚华共同向到场的湖南卫视等17家省内媒体和部分重点中学负责人发布了这一信息。 

               

      信息发布会上,副校长陈启元首先介绍了综合评价录取的基本情况。他说,综合评价录取是普通高考招生录取的一种形式。经教育部同意,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基础上,由我校自行组织对报考了我校,且其高考成绩达到我校考核资格线的考生附加进行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考核,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和我校考核成绩构成考生的综合评价成绩,综合评价成绩作为我校录取的依据。综合评价录取的目的是为了探索新形势下高考录取新模式,建立多元化的人才评价机制,选拔优秀拔尖创新人才,进一步完善高考综合评价录取机制,引导基础教育加强素质和能力培养,推进素质教育。陈启元副校长还认为,综合评价录取的意义在于进一步完善了普通高考录取制度,突出高校选材主体,将有助于高等学校选拔人才,有助于中学实施素质教育,有助于扩大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从而实现高等教育在人才选拔与人才培养理念上的对接。

      湖南省教育厅考试院普招处处长刘国清肯定了我校的这一改革举措,认为这项改革非常有意义,给了广大考生更多的选择机会,也为其他高校开辟了一条尝试之路。招生办主任付刚华对我校综合评价录取政策进行了具体解析,并就我校2007年高考招生与往年的区别作了详细说明。

      发布会后,陈启元副校长、付刚华主任等还与长郡中学、湖南师大附中等重点中学的校长就我校此次实行的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进行了研讨。

      据悉,我校是全国唯一一所推行“综合评价录取”的高校。今年只在湖南省试行,招生计划为150名,其中文科20名,理科为130名,全部为国家任务计划,并且另行下达,单独公布,不占用我校在湘初次下达的招生计划。此次综合评价录取的报名条件是,高考文化成绩高于湖南省本科第一批次控制线20分的理科考生或文科考生,均可以参加报名。


图说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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