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雅三医院等省内6家医院人体器官移植通过卫生部审核
来源:湘雅三医院 点击次数:次 发布时间:2007年06月26日 作者:梁国清
      近日,记者从湖南省卫生厅获悉,通过国家卫生部严格审核,我校湘雅三医院等6家医院,成为湖南省第一批获准开展人体器官移植的医疗机构。卫生厅近日就此发出《通知》,对获准开展器官移植的医疗机构和医疗项目进行公示。 
      近几年来,湘雅三医院移植医学发展较快,“中南大学湘雅移植研究院”、“湖南省移植医学中心”、“湖南省移植医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南省移植医学质量控制中心”、“湖南省医学会器官移植专业委员会”、“卫生部移植医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机构相继落户该院,此次该院获准开展人体器官移植项目为肝脏、肾脏移植。 
      根据《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规定,人体器官移植医疗服务实行准入制度。省卫生厅要求,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国家卫生部和省卫生行政部门关于开展人体器官移植技术的管理规定,凡未获准的医疗机构,一律不得施行人体器官移植。
      据悉:湖南省获准开展人体器官移植的另外5家医疗机构是: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开展的项目为肝、肾、肺移植;中南大学湘雅医院,项目是肾移植;南华大学附二医院、岳阳市第一医院和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项目为肾移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