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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曹明德教授来校讲学

来源:法学院 点击次数:次 发布时间:2007年12月26日 作者:邵凤清

12月20日晚,第五届“中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西南政法大学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曹明德来到中南大学,在校本部升华楼101报告厅做了一场题为“气候变化的法律应对”的学术报告。报告会由法学院陈云良教授主持,法学院师生200余人到场聆听。

气候变化如今已是全球性问题。曹明德教授首先从自然科学的角度介绍了气候变化的一般情况。然后分别从国际法、国内法两方面介绍了关于环境保护、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制度。他指出,中国政府非常重视环境保护,一定会很好地履行国际环境公约的相关义务。主题演讲之后,曹明德教授还详细回答了现场同学的提问。他认为,我们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来发展经济,但也不能只讲环保而不讲发展。

讲座持续两个多小时,曹明德教授丰富的知识、娴熟的外语、谦虚的作风,给在场师生留下了深刻印象。

附主讲人简介

曹明德,男,1965年1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法学博士,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导,《现代法学》副主编,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环境法学院专家,中国法学会青少年法制教育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主要研究方向为环境资源法学、经济法学。曹明德教授先后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编辑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经济法研究室、西南政法大学经济贸易法学院、以及《现代法学》编辑部从事教学、科研和编辑工作,历任助理编辑、编辑、助理研究员、讲师、特聘教授、破格法学教授、副主编,曾在重庆南川市人民政府挂职锻炼,担任副市长职务,分管政法、招商引资工作。多年来,给法学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系统讲授环境资源法学、经济法学等课程。多次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重庆市人大常委会、重庆市人民政府的法律、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论证会。代表作:《生态法的理论基础》(《法学研究》2002年第5期);《论我国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我国水权和水权流转机制的理论探讨与实践评析》(《中国法学》2004年第1期);《生态法原理》(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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