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五个专业被教育部、财政部批准为2007年度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
来源:教务处 点击次数:次 发布时间:2008年01月27日 作者:詹国平 赵军
近日,教育部正式下文(教高函[2007]25号和教高函[2007]31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批准2007年度第一批、第二批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的通知,我校五个专业被教育部、财政部批准进行建设,其中“第一类特色专业建设点”三个专业:矿物加工工程(项目编号:TS10428)、土木工程(项目编号:TS10429)、材料科学与工程(项目编号:TS10430);“第二类特色专业建设点”二个专业:安全工程(项目编号:TS2318)、临床医学(项目编号:TS2319)。
“第一类特色专业建设点”资助经费按照每个建设点20万元的标准拨付,超出资助经费的部分由学校配套解决;“第二类特色专业建设点”项目资助经费80万元,按照规定,分四个年度拨付,超出资助经费的部分由学校自筹解决。项目经费管理按照《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376号)执行。
推行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工作,是贯彻和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旨在大力加强课程体系和教材建设,改革人才培养方案,强化实践教学,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紧密结合国家、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推进专业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办出专业特色,切实为同类型高校相关专业和本校的专业建设和改革起到示范和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