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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条例》5月12日起正式实施 湘雅医院认真组织学习

来源:湘雅医院 点击次数:次 发布时间:2008年03月11日 作者:伍西明 刘玉君 周秋红

3月8日上午,湘雅医院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内座无虚席。该院组织全体护士长和护理管理骨干共百余人,认真学习将于今年5月12日起施行的《护士条例》。

《护士条例》的出台旨在维护护士的合法权益,规范护理行为,促进护理事业发展,保障医疗安全和人体健康。护理部副主任王署红教授从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具备的条件、护士在执业过程中应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医疗卫生机构和护士未依照条例规定履行职责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阐述。

《条例》强调,自施行之日起3年内达到护士配备标准,各级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改善护士的工作条件,保障护士待遇。通过学习,与会者一致认为,《护士条例》的公布与施行,将充分保障护士的合法权益,稳定护士队伍,强化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严格规范护士的执业行为,从而达到提高护理质量,改善护患关系,推进护理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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