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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宪法学会会长、副会长等来校讲学

来源:法学院 点击次数:次 发布时间:2008年04月14日 作者:黄修海

4月11日下午,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导师韩大元教授,中国法学会宪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导师胡锦光教授,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央民族大学博士生导师熊文钊教授,以及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理事、青年宪法学者上官丕亮博士与张翔博士,一起作客我校法学院,与我校近百名师生一起,开展了以“立宪百年与宪法文化”为主题的学术交流活动。

本次活动由法学院与人文社科处共同举办,是法学院“宪治与行政法治”学习沙龙第十八期活动,也是学校“经世讲坛”系列活动之一。活动由法学院邓联繁教授主持,《湖南社会科学》杂志社总编戴树源研究员、《船山学刊》杂志社社长兼主编张以文研究员、学校教学督导秦醉霞教授、人文社科处黄凯老师、法学院党委书记马跃如教授、副院长杨开湘教授等出席了本次活动,并与嘉宾亲切交流。



本次活动从我校南校区“立宪村”村名命名缘由说起。韩大元教授充分肯定了我校法学院师生对“立宪村”村名命名缘由的调查与思考,认为在立宪百年的背景下,探讨“立宪村”的来龙去脉,并以此为切入点回顾、反思与展望立宪百年,很有意义。他认为,中国宪法研究与实践要有强烈的中国问题意识,决不能盲目地移植外国的方法,照搬西方的经验;中国宪法实践不尽如人意,一个重要原因是没有形成尊重宪法权威的宪法文化;对宪法的态度,说到底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态度。胡锦光教授等也分别阐述了各自的精彩观点。活动中,五位嘉宾还就宪法文化与传统文化、民族自决权、村民自治等问题与我校师生展开了观点的交锋、思想的碰撞、学术的交流,气氛非常活跃。

附:韩大元教授与胡锦光教授简介

韩大元,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1999年第二届“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2006年国家级教学名师。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教育部法学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兼秘书长、全国法律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副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常务副院长。

胡锦光,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及政策法规司法律咨询顾问、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家》杂志常务副主编、中国人民大学MPA首席教授、中国人民大学科研处副处长、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副院长。


图说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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