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干部畅谈宪治与检察体制改革
来源:法学院 点击次数:次 发布时间:2008年04月29日 作者:黄修海
4月25日晚7:00,最高人民检察院干部李勇博士作客我校“宪治与行政法治”沙龙,与我校法学院师生探讨“检察体制改革与中国宪治之路”。这是“宪治与行政法治”沙龙第十九期活动,湖南省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副处长饶力明作为嘉宾参加了活动。活动由我校法学院邓联繁教授主持,我校李满春教授等近50人参加了本次学术活动。
李勇博士首先对宪法与宪治作了基本界定,认为检察机关在宪治体制中具有重要地位,在宪治实践中发挥重要作用。在此基础上,他围绕在宪治轨道上保障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这一主题,简要回顾了我国大陆地区检察院的设立历史,介绍了目前国内学术界、实务界关于检察机关职责定位等相关问题的基本意见,对当前最高人民检察院正在着力开展的改革作了深入浅出的介绍,并重点介绍了珠海市人民检察院的经验和做法。随后,李勇博士还就检察权的宪法性质、宪治与民主的关系等问题和我校师生进行了深入交流。
活动嘉宾饶力明副处长认为检察体制改革的关键是维护宪法权威,他向我校师生详细介绍了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的实践。他说,目前我国关于预防职务犯罪的法律定位问题争议较大,也无固定的工作模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围绕切断犯罪、减少犯罪、监控犯罪、警示犯罪、打击犯罪,在案件预防、系统预防、重点预防等方面创造了不少有益经验。在回答了同学们关于预防职务犯罪的投入与产出、“59”现象、“29”现象、“35”现象、监督“一把手”等问题后,饶力明副处长充分肯定了“宪治与行政法治”沙龙,认为繁荣了学术气氛,培养了法律人才。他希望法学院学生树立宪法信仰,维护宪法权威,关注检察实践,研究检察问题,为推动检察理论与实践作出应有贡献。
虽然本次活动在周末举行,但学生参与积极,气氛活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