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抽查审计工作全面展开
来源:科技处 点击次数:次 发布时间:2008年09月17日 作者:黄菊芳 欧阳俊
“湖南省部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抽查审计预备会既科学基金监督工作座谈会” 于9月12日在枫林宾馆召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纪检监察审计局审计处张清处长、杨静秘书、北京中岳洲审计事务所巴永超所长及湖南省科技厅基金办刘琦主任出席了会议,省内14个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依托单位的主管校领导、科研处、审计处、财务处负责人、各个被抽查审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共130余人参加了会议。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采用抽查审计的方式监督各项目依托单位对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经费的监管工作,从1999~2006年,抽查审计已涉及160多个单位,累计金额达7.7亿元。本次湖南地区抽查审计对象主要为资助金额50万元以上的项目,抽查审计经费为依托单位年度批准经费的10%左右。会上,巴永超所长就审计中具体的程序和要点进行了详细说明,并强调,在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将围绕经费的开支范围、经费管理、内控制度的合理性、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和规范性等进行审计,对项目结余经费的使用管理、中止撤消项目经费的退回落实情况进行核查。为了保证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巴所长还要求各被审计单位严格按要求提前准备好被抽查项目的《研究计划书》中的经费预算表、《年度进展报告》中关于经费的汇报资料、《结题报告》中经费决算表、依托单位的经费决算汇总表等原始资料,要求财务部门按要求提供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结余经费的金额、结余经费的使用情况等原始资料,依托单位的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制度文件也希望一并提供。
张清处长就科学基金监督工作、资助经费监管、科学道德建设等几个方面和与会代表进行了交流、讨论,并再次传达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审计工作的几个原则:一是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要求依托单位积极配合审计事务所的工作,提供全面真实的材料,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希望通过审计,帮助广大科研工作者了解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的管理办法,增强规范使用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的意识。三是坚持依法审计,加强制度建设,推进卓越管理。四是坚持审计独立性原则。与会代表还就科学基金项目和经费管理中相关问题进行了讨论。
我校邱冠周副校长和科技处、计财处、审计处管理人员、11个被抽查项目的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此次我校的11个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涉及经费共计1525万元。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出台以来,基金项目和经费的管理已纳入法制化轨道,加强项目和经费的管理与监督是学校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单位、各项目组成员应尽的义务。在今后的基金项目管理中,学校和各二级单位将进一步加强相关制度建设、加强监督与审查、加强科研管理部门与财务部门、审计部门的联系,以抽查审计促进制度建设、促进项目和经费管理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