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专家组来校考察
来源:新闻网 点击次数:次 发布时间:2009年03月11日 作者:武海亮 程海威
3月10日,全国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专家组来校,就我校申报“艺术硕士(MFA)研究生培养单位”的相关筹备工作进行了实地调研。
下午2点,专家组一行在图书馆九楼会议室听取了我校有关申报工作的汇报会。全国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清华大学杨永善教授,武汉理工大学陈汗青教授以及校党委副书记徐慧出席了汇报会。与会人员还有学校办公室、研究生院、人文社科处和艺术学院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全国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宋慧文主持了汇报会。
徐慧副书记在欢迎辞中表示,我校艺术学院近年来发展迅速,充分利用学校科技创新大平台,拉动基础学科建设,学科建设日臻完善;学校高度重视专家组此次来校考察,希望专家组认真调研、加强指导、促进我校艺术学科发展。
研究生院学位办主任樊晓平在会上作申报报告,简要介绍了我校概况和艺术学院发展现状,并从师资基础、教学条件和学科基础等方面阐述了我校艺术硕士培养存在的客观条件。他在报告中指出:我校区位优势突出、学科群建设成熟、设计艺术学科沉淀厚重;学科定位独具特色,培养目标与实际教学工作相结合,艺术硕士培养准备工作充分,申报优势十分明显。
艺术学院副院长孙湘明就申报情况作了具体说明,包括开展艺术硕士专业教育的意义,申请开展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基础、条件、优势,以及开展艺术硕士专业教育拟实施方案。他还重点汇报了该院的师资队伍建设、已取得的成果、艺术学院的发展思路和举措。
专家组充分肯定了我校的申报筹备工作,并就申报情况与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和艺术学院负责人进行了深入探讨和广泛交流。随后,专家组一行在校艺术馆现场观摩了产品设计和视觉传达设计方向师生联合作品展,并深入到艺术学院本部教学区和铁道校区,实地调研与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相关的教学及创作条件。在下午5点举行的师生座谈会上,专家组还与产品设计和视觉传达设计方向的师生代表进行了深入的交流,详细地了解了研究生培养方案及课堂教学质量。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相关文件精神,2月16日至4月中旬教指委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实地考察,4月下旬举行全体委员交流会,汇总考察情况,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名单,报送国务院学位办。
艺术学院高度重视此次申报工作,为保证“艺术硕士(MFA)研究生培养单位”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于新学期初召开全院教职工大会,动员全体师生积极行动,齐心协力做好申报筹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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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硕士,英文名称为Master of Fine Arts,简称MFA。MFA在欧美发达国家是一个发展比较成熟的学位。我国的MFA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2005年设置的专业学位,培养目标是培养高层次、应用型艺术专门人才,学科领域包括音乐、美术、艺术设计、舞蹈、戏剧、戏曲、电影、广播电视等。MFA是在生源要求、教学水准和培养目标上都更符合学科的本性与规律的、属于我国艺术学科自身的一个硕士学位,是与国际接轨的艺术表演与创作领域的终极学位。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是艺术类研究生教育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社会、经济、文化和艺术事业的发展以及学科目录调整工作的进展,这一部分教育将有继续扩大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