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学生会开展“3.15”宣传活动 构建和谐校园消费环境
来源:新闻网 点击次数:次 发布时间:2009年03月16日 作者:仲维瑛 郭慧玲(实习记者)
“商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的,如何处理?”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在南校区升华广场到处挂满了“倡导诚实守信,共铸消费和谐”、“指导消费者合理消费,促进市场繁荣发展”的横幅,在这里举行了由中南大学学生会主办,中南大学法律援助中心协办的 “有效化解消费纠纷,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的主题活动。同时,活动也请来了长沙市左家垅工商所工作人员为同学们现场答疑。
有奖知识问答 考验你的维权意识究竟有多深
“商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的,如何处理?”、“退货、换货或者拿去专门店修理。如果退货的话,销售者应该按发票价格一次退请货款!”
在升华广场的一角,诸如此类的维权知识问答吸引了许多过路同学的注意。据了解,维权知识竞赛的题目都很贴近生活。一位在场的工作人员介绍,大概80%的同学都能顺利的答出所提问题,因此很多同学们也都很乐于参与互动环节。
一位参与问答的同学说,奖品并不重要,关键在于通过这些问答,能让我们了解更多日常生活中的合法权利,在消费过程中增强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与工商执法人员面对面 找回忽视的权利
在活动现场特邀左家垅工商所工作人员为同学们当场答疑。一位大一的女同学犹豫许久,最终鼓起勇气坐到问询处前。原来,她在去年购买的电风扇有质量问题,找到商家希望能够退货,但商家恶劣的服务态度让这位女同学只是妥协。
左家垅工商所胡副所长说:“其实,这就是典型的放弃了作为消费者的维权权利。不少同学在遇到类似状况,都没有坚持维护自己的权利,往往妥协了事,殊不知无形中自身权利已被侵犯。”
另外,据胡副所长介绍,在答疑过程中,同学们较多倾向于食品生产日期标注、超市特价商品、网络购物等与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同时他希望同学们更加注意消费过程中诸如索要发票、辨别真伪等细节问题,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在遇到纠纷时,敢于拨打12315,寻求法律的支持与帮助,以免因忽视自身合法权利而吃亏上当。”
在现场,除了关心维权问题的同学们外,还有在学校超市、便利店的负责人也闻讯前来咨询。
维权短剧表演 现场揭露欺诈行为本质
你是否也经历过手机在保修期内“屡修屡坏”的境遇,面对反复的修理,我们应做什么呢?你是否也遇见过网购商品与宣传不一致、上门推销受骗的情况?在中南大学法律援助中心的同学们精心排演的9部短剧中,或许你就能找到答案。现实情景的还原,让同学们更直白的看清一些欺诈行为的本质,也为大家提供了应对类似情况的最佳措施。
直播维权晚会提升自我权益保护意识
当晚7点,活动主办方在升华广场为同学们播映了今年的央视维权晚会。大屏幕前,过往的同学纷纷驻足观看,不时能听到同学们针对晚会中某个节目的热烈讨论。材料学院的姜同学们告诉记者:“以往还没有完整地看过此类的晚会,今天是个难得的机会,学习了不少维权知识,了解了不少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政策法规。”
活动主办方负责人、校学生会主席辛星介绍说:“此次3·15消费者权益保护主题活动是校学生会近期启动的‘权益服务月’的重要部分,旨在帮助同学们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增强自身辨别假冒伪劣商品的能力,提高自己的权益保护意识。”
据悉,“权益服务月”还将举办“我与校长面对面”、“我与教务处处长面对面”、“我与后勤领导面对面”、“我当图书馆管理员”、“学生食堂体验周”等活动,进一步维护学生的切身利益。
湖南省教育台对此次活动进行了现场采访报道。
背景链接:
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决定将每年的3月15日作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每年这一天,世界各地的消费者组织都要组织大规模的活动,集中宣传消费者的权力,显示消费者力量的强大。其中包括发布新闻公报、向公众介绍消费者组织的活动情况;告诉人们消费者组织为保卫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都做了哪些工作;通过报刊、广播电台、电视节目进行宣传,组织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演说,以提高消费者的意识。
中消协将“消费与发展”确定为今年的主题,其宗旨在于关注改善市场环境、拉动消费、扩大内需和解决民生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开展“消费与发展”年主题活动,就是从维护消费者权益、引导消费入手,致力于改善消费市场环境,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从而提高消费信心和消费能力,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服务;就是要密切关注消费维权领域的热点、疑点、难点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关系消费者权益的最直接、最现实、最突出的问题,为消费者排忧解难,为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