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雅三医院设职工困难补助基金解决职工实际困难
来源:湘雅三医院 点击次数:次 发布时间:2009年05月06日 作者:陈亚南 余希
“切实改善职工待遇,解决职工实际困难。”这是湘雅三医院党政班子对全院职工的一声庄严承诺。近日,医院正式出台了《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职工困难补助基金管理办法》,为困难职工送温暖,补助他们因病住院的自付医疗费用部分,职工家庭因天灾人祸、职工本人或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经济困难的,都可以享受到补助金。
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过程中,湘雅三医院党委行政切实履行学习实践活动 “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要求,落实“关民生,促和谐”这一活动载体,主动查找、解决职工的实际困难,打造一支和谐、稳定的职工队伍,让全体职工享受到改革发展带来的成果,感受到集体的温暖。
医院有一名基层职工,因罹患癌症多年,常年需住院治疗,家庭经济条件很困难。得知这一情况后,院领导非常重视,医院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罗爱静介绍说,院工会本来想为这名职工组织募捐,但考虑到要给生活确实困难的职工提供补助保障,形成长效机制,特意报请院务会成立职工困难补助基金,得到了院务会的大力支持,由院工会牵头,联合医保办、财务办、经改办等相关部门精心调研,反复讨论,共同协商,在“五一”国际劳动节过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正式出台了管理办法。
据悉,基金经费由医院每年从预算资金中安排一定额度设立专用账户,为了切实保障困难职工的利益,用好、用实补助基金,所有补助款项从专项基金中支付,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专款专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进行管理。职工因病住院,一年内住院医疗费经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赔付后自付费用累计在5000元(含5000元)至1万元以内,补助其自付部分的50%;1万元(含1万元)以上,补助其自付部分的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