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童星教授做客“经世讲坛” 畅谈社会风险危机管理
来源:法学院 点击次数:次 发布时间:2009年06月16日 作者:梁慧
6月15日晚上7:30,著名社会学家、南京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童星教授做客我校“经世讲坛”,在我校铁道校区国际报告厅作了题为“风险危机管理研究进展和案例分析”的社会学讲座。此次讲座由中南大学人文社科处主办,中南大学法学院协办。法学院马跃如书记主持了讲座。
此次讲座围绕社会预警和应急管理展开,分为两部分:研究进展与案例分析。童星教授首先介绍了南京大学社会风险与公共危机管理研究中心的概况:它于2004年成立,承担了一大批国家级、省部级、校级项目,研究成果目前处于国内先进水平,在国内外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本次讲座的主要内容正是基于该中心2006年底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攻关项目“建立健全社会预警机制与应急管理体系研究”及其成果报告。
在讲述第一部分研究进展时,童教授梳理了关于社会预警和应急管理研究的三种研究视角(DCR),即:灾害(disaster)研究遵循“技术—工程”的路线,危机(crisis)研究遵循“组织—制度”的路线,风险(risk)研究遵循“政治—社会”的路线。该研究尝试着整合了三种不同视角的研究方法,建立了一个“社会风险与公共危机综合分析”框架,提出了应对风险危机的方法手段体系的构想,并围绕一系列具体的风险危机进行了实证研究。
“风险危机综合分析”框架认为,社会(公共)问题的叠加形成社会风险,社会风险的发展必然演变成公共危机,即社会问题是现状,社会风险是社会问题发展下去造成危害的可能性;而一旦这种可能性转化为现实,就出现公共危机,它们之间存在着“因果链”,因而社会问题—社会风险—公共危机是一个“连续统”。该框架可以运用于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四类突发公共事件等多种场合,特别适用于对社会安全领域群体性突发事件(俗称“少数人闹事”)的解释。
在第二部分的案例分析中,童教授说明了群体性突发事件的特点及分类,着重从社会学的解释框架出发,结合现实社会中的案例进行了深入分析,提出了按优先顺序动态治理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建议。童教授同时也指出,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社会预警机制,对于预防公共危机具有重要的、不可或缺的积极作用。
讲座接近尾声时,童教授就现场同学的提问一一给予了解答。童教授幽默风趣的谈吐、认真的治学态度、科学的研究精神和强烈的学术关怀,让到场师生受益匪浅。
相关链接:童星教授简介
童星,男,1948年生,哲学学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南京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研究方向为社会发展、社会保障、社会风险与公共危机管理等。1982年1月毕业于南京大学哲学系,后留校任教。兼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学科评审组成员、全国博士后管委会专家组成员、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委员会副主任、全国MPA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联合会常务理事、江苏省社会学学会副会长、南京市人民政府咨询委员会委员等职。著有《发展社会学与中国现代化》等专著八部、《现代社会学理论新编》等教材十余本、《我国农村贫困标准线的测定》等学术论文近百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