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与海西州签署全面合作框架协议
来源:科技处 点击次数:次 发布时间:2009年09月23日 作者:吴凯
9月18日,在青海省西宁市举行的“海西州与高校科技合作签约仪式”上,我校与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签署了全面合作框架协议。青海省委常委、副省长徐福顺,副省长高云龙,省政协副主席、海西州委书记罗朝阳等领导出席了签约仪式。
青海省政协副主席、海西州委书记罗朝阳在致辞中指出,海西州与中南大学等高校的科技联姻,对进一步探索高校科技教育资源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机制新路子,提高海西州自主创新能力、助推柴达木循环经济发展必将产生极其深远的影响。此次合作,不仅为破解制约循环经济发展的关键技术创造了有利条件,也为建设循环经济发展的示范区注入了新的活力。
科技处朱德庆副处长在致辞中表示,我校一直积极支持青海的发展。2006年8月,黄伯云校长率团访问青海时,就与青海省人民政府签订了全面合作协议。今年5月,高文兵书记等校领导在出席青海省10万吨/年氢氧化镁产业化项目奠基仪式时,与青海省人民政府省长宋秀岩、副省长骆玉林就中南大学发挥学科综合的优势,更好地参与青海省生态立省战略,综合开发利用好大盐湖基地这个多金属聚宝盆达成一致意见。今年6月,罗朝阳书记和诺卫星州长为首的海西州党政代表团一行来我校考察,与我校主要领导就合作事宜举行了座谈并形成了多项共识。正是由于高层领导的亲自参与,双方才能在短时期内就相关合作事宜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协议。对于未来的合作,朱德庆副处长表示:我校将根据海西州的社会经济发展需要,集全校之力,发挥多学科集成的优势,协助海西州委州政府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为海西的企业通过提供全方位的技术咨询和服务。同时,切实做好转移、转化实用的技术成果,开展联合攻关,共同申报、承担国家项目以及平台建设,人才培养等工作,为海西的发展服务。
根据我校与海西州的全面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重点在科技交流与成果转化、教育合作与人才培养和信息交流和平台建设等三个方面加强合作。
朱德庆副处长还与出席签约仪式的西部矿业、浙江新湖控股集团、青海盐湖集团、青海庆华集团和青海省科技厅、发改委、经委等企业和部门的负责同志就加快推进双方产学研合作,促进西部大开发等议题交换了意见并达成了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