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教授孙东东来湘雅二医院讲授“医疗纠纷的防范和处理”
来源:湘雅二医院 点击次数:次 发布时间:2009年11月06日 作者:党委宣传办
11月5日下午,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大学司法鉴定室主任、北京大学卫生法学研究中心主任孙东东应邀在湘雅二医院作了题为“医疗纠纷的防范和处理”的卫生法学讲座,这次讲座是“中国医师道德建设与法律援助百洋基金卫生法学巡讲”长沙市的第一场。医院领导、党支部书记、职能部门负责人、临床科主任、护士长以及外科副高以上人员共240余人参加了讲座。湘雅二医院党委书记刘伏友主持讲座。
近年来,我国医疗纠纷呈现出数量逐年增多、赔偿数额增大、涉及面广、处理难度大等特征,在一些地方,医疗纠纷甚至演变成扰乱医疗秩序、伤害医务人员的恶性暴力事件。这种现象不仅使得不少医务人员缺乏安全感,也让医患关系变得更为紧张。那么,作为医疗活动主体的医护人员,尤其是医院的中层管理层的科主任,在当前这种复杂的环境下应该如何防范和处理医疗纠纷呢?北京大学孙东东教授在讲座中结合大量的案例从三个方面给出了答案。
首先要依法行医。《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是医务人员医疗活动的行为准则,要用国家卫生管理有关法律来严格规范行医行为,把法律作为最高行为准则;《医疗事故管理条例》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是医疗行为的程序规范,要用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行医行为,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产生实效;要依照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依照医疗行为的技术标准来进行操作。孙教授尤其强调全体医务人员都要牢固树立以医院名义行医的意识,做到院兴我荣、爱院如家。同时,从医院层面来讲,还需要不断加强医院内部的协调与管理,包括上下级之间、科室之间的协调,以提高运行效率。尤其要加强门急诊医生配备,守好“第一道防线”;要加强辅助科室的管理,杜绝任何可能发生纠纷的漏洞。其次要认真履行告知义务,告知患者病情、措施以及风险,充分尊重病人的知情选择权,以加强医患沟通,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再次要树立证据意识,做好病历、影像、音像以及器械等重要证据的保全工作。“蚊子不叮无缝的蛋,练好内功才是根本!”孙教授最后总结说。
孙东东教授语言幽默风趣,讲座内容丰富、事例生动,与临床实践紧密相联,听众们在轻松活跃的气氛中不仅接受了丰富而实用卫生法学知识,也提高医疗纠纷的防范和处理能力。
长期以来,湘雅二医院十分重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坚持长抓不懈、严抓严管,尤其是最近以来,院党委书记刘伏友、院长尹邦良等全体院领导带头深入科室进行督导并带领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行政查房;还出台了《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医患纠纷防范及处理办法》;开展了行业作风优秀科室评估检查;邀请知名卫生法学教授来院讲学,在全院范围内形成了持续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良好氛围。
孙东东教授简介:
孙东东,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大学司法鉴定室主任、北京大学卫生法学研究中心主任,司法精神医学主任医师,在从事教学、科研的同时并担任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兼职教授;国务院应急办专家委员;卫生部专家委员;司法部、人事部全国司法鉴定人资格考核领导小组成员;教育部专家委员;中国卫生法学会常务理事兼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医师协会维权委员会委员;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顾问;中华医院学会医院权益维护与自律委员会顾问。在中央电视台兼任节目主持人。全程参与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起草工作,对于医疗事故的处理及医疗纠纷的防范有独到、深入的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