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实验法庭首开庭 学生在校也能旁听庭审
来源:新闻网 点击次数:次 发布时间:2009年12月08日 作者:田如本 蓝雅燕 摄影/杨华峰
12月6日,我校法学院与宁乡县人民法院签订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宁乡县人民法院通过设立远程观摩法庭、在法学院“实验法庭”开庭审案等途径为学生提供法律实践教学。12月7日上午,法学院实验法庭迎来了首次开庭,中国法院网、湖南法院网、红网全程网络直播。校党委宣传部部长刘建华、后勤管理处处长朱学红、人文社科处副处长杨彦、法学院党委书记马跃如、院长蒋建湘出席了庭审,法学院学生代表400余人旁听。
本次庭审案件案情为控诉被告王某等四名嫌疑人组织90余人在长沙市望城县、宁乡县等地区进行传销活动骗取财物,扰乱社会经济次序。中南大学法律援助中心接受宁乡县人民法院的指派,指定法学院诉讼法研究所的张善燚教授、伍浩鹏副教授、陈文曲博士、樊长春老师等四位教师分别担任四名被告人的辩护人,08级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刘玲玲、解永同、李英宣和周莺同学担任四位辩护人的律师助理。辩护人针对四名被告人皆系初犯、主观恶性低、认罪态度好、危害结果轻以及相关证据的证明力等问题,与宁乡县人民检察院委派的公诉人进行了精彩的辩论。经过辩护人的努力,合议庭部分采纳了他们的辩护意见,被告人冉隆清、王江飞被判处缓刑,当庭释放;另外两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九个月。控辩双方以及被告人都对判决结果表示满意。
法学院刑法研究所罗树志副教授和张纪寒副教授担任网络直播的点评嘉宾。众多网民积极发表意见,参与讨论。法学院大三韩同学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以前只是在书上学习案例,对于诉讼程序也只是纸上谈兵。参加这种活动能获得很多知识,很方便。很多同学都希望学院能提供更多的这样的机会。
蒋建湘院长表示,本次活动有利于法律实务部门对高校法律教学的参与和指导规范化、稳定化,让同学们参加实践,了解庭审的过程,将理论与实际联系起来,提高同学们对学习理论知识的兴趣。据他介绍,除了宁乡县人民法院,岳麓区法院、长沙市中级法院也将在我校设立巡回法庭,不定期开庭审理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