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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新闻网发稿条例

来源:新闻网 点击次数:次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08日 作者:——

为提高新闻网站来稿质量和编辑效率,特制订如下条例,请各投稿单位和作者遵照执行:

1、所有用稿必须报道对学校办学全程和工作全局产生重大影响的新人、新事、新成就、新面貌、新气象;内容上不具备新闻价值的稿件,一律不予采用;

2、来稿须注明撰稿人真实姓名、所属部门,方可采用;重大新闻稿件还须经所在部门单位主管领导审核,并在文稿显眼处注明“某某领导审核”字样,方可采用;未注明作者及所属部门的稿件和未审核的重大新闻稿件,一律不予发布;

3、来稿要迅速及时,所引数据、人名、地名等必须真实可靠,稿件写作应符合新闻文体规范,重点突出,表意明确,层次清晰,文笔流畅;有失时效、有违真实、文理不通的稿件,一律不用。

4、来稿标题不能超过20个字(包括数字及标点符号),照片大小不超过4M。

5、新闻网编辑根据来稿的新闻价值对稿件进行初筛,没有录用的稿件将退稿意见退回到您的投稿系统,请及时收查;有重要新闻价值但写作质量偏低的稿件,由网站编辑或原作者修改,必要时由网站委派记者重新采编。

中南大学党委宣传部

新闻中心

2010年3月8日


图说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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