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与岳麓区法院开展合作交流 千余学子不出校门接受社会熏陶
来源:新闻网 点击次数:次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18日 作者:武海亮 蒋清华
3月17日下午,南校区法学院实验法庭里,法学院200多名师生代表参加了我校与岳麓区人民法院“合作交流签约仪式”,见证了“法学实践教学基地”、“岳麓区人民法院巡回法庭”的成立,这意味着法学院千余名学子从此可以有更多的机会接近社会,锻炼法律技能。
我校与岳麓区人民法院合作共建启动仪式现场
副校长黄健柏,岳麓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建鑫,岳麓区人民法院院长周一兵、副院长胡忠,学校办公室主任高山、教务处处长刘义伦、宣传部部长刘建华、法学院院长蒋建湘等出席了仪式。仪式由法学院党委书记马跃如主持。
黄健柏副校长出席启动仪式并作重要讲话
蒋建湘院长、周一兵院长分别致辞,表示双方的合作有利于实现互利共赢:法学院和法院共建实践教学基地,让具有丰富法律实务工作经验的法律职业人士参与法律教学,指导学生实践,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提高学生的法律执业技能。法学院为法院提供理论培训、专家咨询、学术研讨等服务,也是高校服务地方经济,当好“思想库”、“人才库”的具体体现。
双方代表共同签署合作共建协议
双方代表互换协议书
随后,双方在合作协议书上签字。根据协议,我校法学院将在岳麓区法院建立法律硕士生源基地,为法官提供培训,建立案件专家咨询小组,并聘任该院资深法官担任法律硕士生导师,提供实践教学指导。岳麓区法院则向我校法学院提供大学生实践基地,即日起凡法学院学生均有机会进入该院学习实践。双方还将共同组建科研团队、举办学术会议。
会上,还进行了授牌仪式,教务处处长刘义伦向岳麓区人民法院授“法学实践教学基地”牌,岳麓区人民法院院长周一兵为我校法学院授“岳麓区人民法院巡回法庭”牌。
我校向岳麓区人民法院授“法学实践教学基地”牌
岳麓区人民法院“巡回法庭”落户我校法学院
据介绍,“巡回法庭”成立后,岳麓区人民法院将选择社会关注度高、具有典型性的案件在该法庭上公开审理,向我校大学生提供真实、生动的法制教育与宣传,使学生获得对诉讼程序、实体法运用、法律实务操作技巧等的直观认识,不出校门就可以学习到法律的司法运行机制。特别是2009年以来岳麓区法院获上级法院授权成为全省首家同时拥有部分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及辖区内涉外、涉港澳台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后,双方还将合作就疑难新型知识产权和涉外民商事案件审判领域的相关问题进行深度课题研究。
黄健柏副校长向周一兵院长颁发法学硕士生导师聘书
仪式上,我校聘请周一兵院长、胡忠副院长为法律硕士兼职导师,黄健柏副校长向他们颁发了聘书。
黄健柏副校长作重要讲话,指出:我校在产、学、研相结合方面取得了一系列的成果和经验,这次法学院与岳麓区人民法院开展合作交流,使法学院学生不出校门就能学到法律的司法运行,在文科开了一个很好的头。岳麓区是一个文化区,又是大河西先导区,有一批优秀的具有专门的、长期的法律实务工作经验的法官、检察官和律师。他期待双方能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交流,共同实现双赢。
据悉,4月初,岳麓区人民法院将有一场开庭审理在我校法学院实验法庭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