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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法专家刘德良教授做客我校“经世讲坛”

来源:人文社科处 法学院 点击次数:次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22日 作者:慧芳

4月19日晚,中美战略安全·网络安全对话机制中方首席法律专家、北京邮电大学教授刘德良博士做客“经世讲坛”,为师生做了一场主题为“网络时代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的精彩讲座。法学院博士生导师颜运秋教授及其他百名师生到场聆听了讲座,法学院院长助理刘益灯教授主持讲座。

刘德良教授介绍道,随着互联网的普及,越来越多的个人信息商业利用行为,对现行理论和制度提出了挑战。刘教授以比较研究的视角,为在场的师生解答了网络时代个人信息法律保护问题。他介绍评述了欧美国家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立法现状,并回顾了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的理论与实践,提出了网络时代个人信息法律保护的理论。刘德良教授指出,我国目前把对个人信息保护纳入人格权的保护范畴,不利于网络时代个人信息的全面保护,应区分不同的个人信息加以不同的保护。对于与公共利益无直接联系但与人的尊严有直接关系的个人信息,纳入人格权的保护范畴但。对于互联网产生的、具有商业价值的个人信息,应纳入财产权的保护范畴,并且该种信息可以转让与继承。

在场学生就“死者肖像权的保护”、“个人信息潜在价值如何衡量”等问题向刘德良教授请教,刘教授以自己丰富的学识给同学们以解答。现场师生纷纷表示在活动中受益匪浅。

附:主讲人简介

刘德良,男,法学博士,北京邮电大学法律系教授;北京大学网络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员;中美战略安全·网络安全对话机制中方首席法律专家;中国-欧盟信息社会项目中方首席网络法律专家;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信息产业部(工信部)网络与信息立化立法课题组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央政法委网络与信息法律咨询专家。亚太网络法律研究中心创始人。中央电视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英文)、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新华社、香港《南华早报》、《镜报》以及美国纽约时报、英国金融时报、意大利《南都周刊》、日本《产经新闻》、阿拉伯半岛电视台等著名媒体曾经多次采访报道过刘德良教授的学术观点。


图说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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