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命题处来我校调研
来源:招生办 点击次数:次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19日 作者:尹辉 杜阳
9月17日上午,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命题处李瑛处长带领高考语、数、外及特殊类型命题组负责人一行5人来到我校,就高考命题及高考综合素质评价开展调研。招生办全体同志及参加我校综合评价录取面试的部分专家出席了座谈会。会议在升华北楼十楼和谐阁举行。
据李瑛处长介绍,2004年教育部考试中心下放高考命题权,我省开始对语、数、外三科及特殊类型(如艺术类、我校部分专业单独招生等)组织专家进行自主命题,充满湖湘文化特色的高考湖南卷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广泛的好评。为了搞好命题工作,考试院每年都会组织专家到多个中学进行调研,了解中学对当年试卷的评价情况及对来年高考命题的要求。此次来我校调研,是命题处自成立以来首次到高校进行调研,与我校共同研讨如何更科学、准确地定位中学生的素质和能力。
座谈会上付刚华主任介绍了我校综合评价录取工作的试点情况,从实施背景,目的、意义、理念和原则,操作模式等方面对综合评价录取工作进行了说明。我校2007年启动此项招生改革工作,是全国唯一一所经教育部批准的开展综合评价录取工作的试点单位。综合评价录取工作是我校对现有高考招生录取模式的大胆改革,对不断完善考试招生制度、克服一考定终身的弊端进行了有益的尝试。经过四年的探索和实践,我校已初步建立了较为完善和科学的综合评价录取模式。在试点过程中,我们通过问卷调查了解考生对综合评价录取模式的意见,得到了考生们普遍的肯定,同时也发现了一些问题,问题的解决将促进我校不断完善综合评价录取模式,进一步提高测试的科学性。
与会专家就命题处所关心的“高校人才培养如何指导高考命题”、“高考命题的内容、形式及侧重点如何与新课改接轨”等迫切需要解决问题开展了广泛而深入的探讨。李瑛处长高度评价了我校综合评价录取工作,称综合评价录取模式是高考的有效补充,代表了高水平大学招生录取的方向。她指出,综合评价录取与新课改有很多相似之处,许多在笔试中无法解决的问题,在面试中迎刃而解。座谈会气氛热烈,针对性强,大家均感收获颇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