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召开《中南大学章程(草案)》第一轮专家研讨会
来源:人事处 点击次数:次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27日 作者:陈可 唐忠阳
12月22日上午,人事处刘义伦处长主持召开了《中南大学章程(草案)》第一轮专家研讨会,会议邀请了高教研究所所长张少雄教授、党校常务副校长唐建华教授、法学院敖双红教授、公共管理学院潘泽泉教授等专家学者参与讨论。
刘义伦处长指出,《章程》是学校发展、建设与治理的“宪法”,是推动和规范学校自主办学的基础,是处理学校与政府、社会及内部关系的准则,也是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必然要求。《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要加强章程建设。我们将以此为契机,建立自己的“大学章程”,进一步完善学校自我管理、自我发展、自我约束机制,保证学校办学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专家建议,《章程》的制定首先必须得到学校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应成立专门的《章程》起草委员会,下设工作小组,并确定一名学校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组织开展《章程》起草工作。
专家认为,一个好的《章程》是历久的、超越的、价值中立的。《章程》的制定需同时符合国家法律的精神、符合健全的教育理念、符合长远的教育政策。要着力于规范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和权力运行规则,明确对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决策程序,突出对教师学生主体地位的确认与保护。《章程》作为学校的基本法,统领学校一切规章制度,既要体现其普世性价值,也要反映中南个性与特色。
本次会议还就《章程》制定的基本框架、体系及《章程》的基本要素、准则、原则等问题展开了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