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再获社会管理法治化研究项目和地方立法研究项目
来源:法学院 点击次数:次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07日 作者:李沫
2010年年底,法学院再获长沙市政府委托课题“社会管理法治化研究”和一批地方立法研究项目,这是法学院参与地方法治建设持续深入的又一喜讯。
为践行科学发展观,推进法治长沙建设,提升长沙市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长沙市政府委托我校开展长沙市社会管理法治化研究。接受委托后,法学院立即牵头组建长沙市社会管理法治化研究课题组,由常务副校长黄健柏教授任课题组组长。课题组深入到政府机关、社会组织、基层群众组织展开调研,掌握长沙市社会管理的现实情况,分析社会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积极开展对策研究,近期已经形成《长沙市社会管理法治化初步研究报告》和《长沙市社会管理法治化初步建议》。接下来,课题组将扩大调研范围,广泛借鉴其他具有代表性的省份和城市的社会管理经验,加大研究力度,撰写《长沙市社会管理法治化规划纲要》建议稿,并提交市委市政府。
此外,法学院利用学术资源优势,再获长沙市地方立法研究项目五个,在2011年度将围绕长沙市城乡规划管理、病媒生物防治管理、房屋安全管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以及城市桥梁、隧道安全管理开展立法研究和法规规章的起草工作。
至此,法学院2010年度立项课题数和到校科研经费实现建院以来数量之最,是之前年度法学院课题总量的两倍。这是法学院科研能力大力提升并获得社会认可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