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喜获湖南省“平安单位”称号
来源:保卫处 点击次数:次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07日 作者:张旭阳 范嘉泽
日前,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0年12月27号发文(湘办发【2010】34号),通报了2010年度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评估结果。我校被评为“2010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并被授予湖南省“平安单位”称号。今年全省教育系统仅有三家单位首次获此殊荣。
自08年省委省政府将高校纳入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统一考核评估以来,在校党委和行政的正确领导下,在全校各职能部门和广大师生员工的共同参与下,我校积极开展“平安校园”创建,经过不懈努力,连续三年被评为“湖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根据《湖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评估办法》中“连续三年评为湖南省综合治理先进的单位,授予湖南省平安单位称号”的规定,我校被授予湖南省“平安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