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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社保中心大力宣传社会保险法

来源:人事处 点击次数:次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12日 作者:宾斌 康建安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已于今年7月1日正式施行,全国社会保险法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4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湖南在全省14个市州、122个县市区同步启动社会保险法宣传周活动。配合此次宣传周活动我校人事处社会保障中心推出一系列活动:在校本部、湘雅、铁道三个校区分别张贴了社会保险法宣传资料、对新进教职工、来办事的教职工及退休教职工进行社会保险法宣传解读、将一批住院职工金额比较大的补充医疗保险理赔送上门并向这些职工耐心解释医疗保险及补充医疗保险相关政策。

社会保险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人民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它对于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社会保险法从法律上明确国家建立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制度,并对确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制度,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统筹层次等作出原则规定;明确社会保险行政管理体制,提高了社会保险费征收的强制性,强化了各级政府在社会保险筹资中的责任。

深入开展社会保险法宣传普及活动,对保障法律有效实施、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意义。作为学校的社会保障部门,人事处社保中心推出的一系列活动目的是大力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使广大教职工都能正确理解和掌握这部法律的基本规定并自觉遵照执行;让广大教职工知晓法律知识,善于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贯彻落实好社会保险法,必将有效地促进学校的和谐稳定,有力促进学校各项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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