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即将实施 省政府致信表扬我校法学院
来源:法学院 点击次数:次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06日 作者:黄霞梅
由我校法学院牵头起草的《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获得湖南省人民政府第81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11年10月1日开始实施。该《规定》成为继《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之后的法治湖南第三部曲,也是我国首部全面规范政府服务行为的省级政府规章,开创了地方政府服务法制化的先河,并引起社会的强烈反响。
法学院在这部法规制定中的研究工作和直接推动作用得到省政府的高度认可,近日,省政府办公厅特向学校发函以表扬法学院为该《规定》的出台做出的重大贡献。
来函全文如下:
中南大学:
2011年4月7日,《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经省人民政府第81次常务会议通过,10月1日开始实施,成为法治湖南三部曲之一。
你校法学院2010年4月1日向湖南省人民政府提交了《关于湖南省服务型政府法治化建设的初步建议》,时任省长周强同志指示尽快启动立法。4月16日,周强省长率领20多个省直单位负责人到你校听取法学院《<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立法研究报告》,并向社会宣布由你校法学院和省政府法制办联合负责牵头起草《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之后,你校法学院提交了多稿《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专家建议稿)》和《服务型政府法治化研究报告》,2010年10月18日又递交了《<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修改建议》。
你校法学院向省政府提交的湖南省服务型政府法治化系列研究报告直接启动了《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起草,提出的基本建议、主要观点已被直接应用。你校法学院圆满完成了省政府委托的立法任务,为《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的顺利出台做出了重大贡献,实质性地推动了湖南的法治建设。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一一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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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1日,我校法学院服务型政府法制化研究课题组向省政府提交了《关于湖南省服务型政府法治化建设的初步建议》,获得时任省长周强同志重视并批示由法学院和省政府法制办牵头起草《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
2010年4月16日,周强省长率领湖南省各厅局20多名领导干部来到法学院,专门听取《<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立法研究报告》。在《规定》草案的起草过程中,法学院先后提供数份专家意见稿和理论研究报告。
2010年9月30日,《规定(草案)》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引起社会强烈反响。
2010年12月31日,省长徐守盛同志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讨论、修改《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草案)》。
2011年4月7日,《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经省人民政府第81次常务会议通过。
2011年5月11日,徐守盛省长签发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52号令,《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正式公布,并定于2011年10月1日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