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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每月一星”金展鹏院士学习宣传活动方案

来源:新闻网 点击次数:次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29日 作者:——

关于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每月一星”金展鹏院士学习宣传活动方案

湖南省委教育工委 湖南省教育厅

(2011年11月)

为大力弘扬优秀教师高尚师德,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激励广大教师积极贯彻落实教育规划发展纲要,以典型宣传带动、提升教育宣传,努力营造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每月一星”学习宣传工作的通知》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拟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2011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金展鹏院士“每月一星”学习宣传活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每月一星”学习宣传工作的通知》有关精神和要求,通过丰富且具有特色的多种形式,在全省教育系统和全社会广泛深入学习宣传金展鹏院士的先进事迹,发挥榜样力量,在教师队伍中大力倡导献身教育事业的崇高精神,大力推进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努力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舆论氛围。同时,积极探索教育新闻宣传新模式和建立典型宣传长效机制,开创教育新闻宣传工作新局面。

二、活动时间

2012年4月1日至30日。用一个月的时间围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金展鹏同志的先进事迹集中开展学习宣传活动。

三、主要活动形式

1. 提请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开展向全国教书育人楷模金展鹏同志学习的决定》。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向教育系统下发相应学习通知,学习金展鹏院士先进事迹,全面推进学习活动的开展。

2. 梅克保副书记、郭开朗副省长、王珂敏厅长和中南大学高文兵书记关于学习金展鹏同志的文章,以及报告团成员的演讲稿在《中国教育报》刊发。

3. 由中南大学摄制人物电视专题片《导师金展鹏》(暂定名),真实生动地再现金展鹏院士的人生经历、学术成就、崇高品德和科学精神。用于巡回报告会时在省内各高校播放,同时争取在中国网络电视台、湖南卫视、中国教育电视台、湖南教育电视台播出并通过网络传播。

4. 由中南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创作歌曲《导师》,并摄制成音乐电视(MV),巡回报告会时在省内各高校播放,同时争取在中国网络电视台、湖南卫视、中国教育电视台、湖南教育电视台播出并通过网络传播。

5. 由中南大学学生话剧社创作排演话剧《金展鹏》(暂定名),艺术地表现金展鹏院士对祖国的赤子之心;对科学的不懈追求;对疾病的顽强意志以及对学生的慈父情怀。在省内高校巡演或向社会公演。

6. 收集金展鹏院士珍贵的历史照片并组织拍摄金院士近照,筹办一个可移动的《金展鹏院士先进事迹图片展》,通过一个个感人的瞬间,展现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的风采和精神。随报告会和话剧在省内各高校巡回展出。

7. 组织报告团巡讲。由中南大学具体组建金展鹏同志先进事迹报告团,在部分高校进行巡回演讲。包括播放宣传片及(MTV)、报告会、图片展三部分。

报告会分四场,分别在长沙、湘潭、衡阳、株洲举办。具体安排见附件2。同时争取在省外两所高校举办专题报告会。

8.组织中南大学学生通讯社、文学院学生和省内高校学生记者团记者,采写一批反映金展鹏院士教书育人先进事迹的通讯、报告文学、新闻特写、散文,由中南大学出版社结集出版。电视专题片以“书配碟”形式一并向社会公开发行。

四、媒体支持

1. 中央媒体及湖南日报、湖南电视台、红网、湖南教育报刊社、湖南教育电视台等湖南媒体及时报道学习宣传活动开展情况。

媒体组织协调:省教育厅有关部门。

2. 在湖南政务网开辟学习宣传活动专题网页,随时跟进活动报道,开辟跟帖评价窗口,看法优秀作品。主办方负责全程策划和报道。

3.省教育电视台录制报告会、话剧。

五、工作机构

成立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每月一星”金展鹏同志学习宣传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省教育厅厅长、省委教育工委书记 王珂敏

副组长:省教育厅党组成员、省委教育工委专职委员夏智伦

中南大学党委副书记 郭乃正

湖南大学党委副书记 栾永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成员:省教育厅办公室、人事处、高教处、教师处、教育信息中心、新闻中心、湖南教育报刊社、湖南教育电视台、中南大学党委宣传部、湖南大学党委宣传部等单位负责人。


图说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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